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4:10,11.“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表他们歪曲圣言的良善与真理,并使生命充满这类歪曲。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神烈怒的酒,纯一不杂的酒”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神愤怒的杯”表示良善藉以存在的真理同样被歪曲。“喝”表示将它们归为己有,或使生命充满它们。“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参看316节);“神烈怒的酒”表示被玷污和歪曲的圣言真理(632节);显然,“纯一不杂的酒”表示它被歪曲;“杯”与“酒”所表相同,因为杯子是盛酒的。“喝”之所以表示使生命充满它们,是因为这话是对那些照唯信称义的教义生活之人说的(参看634节)。“掺杂的酒”(或起沫的酒,mixing wine)和“掺杂物”(或搀杂的料mixture)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诗篇:
耶和华手里有杯,那酒起沫,满了搀杂的料,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喝。(诗篇75:8)
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烈怒”和“愤怒”一起被提及,在这种情况下,“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会“烈怒”,而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则会“愤怒”;在圣言中,二者都被归给耶和华,也就是主,其实这是指人对主发烈怒和愤怒(参看525节)。在圣言中,“烈怒”和“愤怒”一起被提及;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在愤怒和烈怒中临到;在祂烈怒的愤怒日子里,地必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5,9,13)
亚述是我烈怒的棍,我要吩咐他攻击我所愤怒的百姓,(以赛亚书 10:5-6)
我要在烈怒和愤怒中攻击你们。(耶利米书 21:5)
我在烈怒和愤怒中将他们招聚出来。(耶利米书 32:37)
耶和华向万族发烈怒,向他们的全军发愤怒。(以赛亚书 34:2)
耶和华向以愤怒和烈怒施行报应。(以赛亚书66:15)
我要发烈怒,踹下众民,发愤怒,使他们沉醉。(以赛亚书 63:6)
我的烈怒和愤怒必倾在这地方。(耶利米书7:2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中的(如耶利米书33:5;以西结书5:13;申命记29:28);有些经文提到“烈怒的愤怒”(如以赛亚书13:13;诗篇78:49, 50;申命记6:14,15)。以赛亚书:
公义和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凡向祂发怒的必至蒙羞。(以赛亚书45:24)
256.我们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报仇都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试探他,诸如此类。人若像孩子那样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小心翼翼不去犯罪,以免得罪祂,就不会因持守简单的信仰而受到诅咒。但是,人若确信这些事,以至于相信生气、发怒、报仇,以及恶人的类似行为能归于神,并且祂惩罚人们,将其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因摧毁纯正真理而受到诅咒。这纯正真理就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的存在或具备所有这些属性的那一位不可能生气、发怒、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之所以归因于神,是因为表面上看是这样。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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