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35

635.启14:10

635.启14:10,11.“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表他们歪曲圣言的良善与真理,并使生命充满这类歪曲。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神烈怒的酒,纯一不杂的酒”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神愤怒的杯”表示良善藉以存在的真理同样被歪曲。“喝”表示将它们归为己有,或使生命充满它们。“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参看316节);“神烈怒的酒”表示被玷污和歪曲的圣言真理(632节);显然,“纯一不杂的酒”表示它被歪曲;“杯”与“酒”所表相同,因为杯子是盛酒的。“喝”之所以表示使生命充满它们,是因为这话是对那些照唯信称义的教义生活之人说的(参看634节)。“掺杂的酒”(或起沫的酒,mixing wine)和“掺杂物”(或搀杂的料mixture)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诗篇:
耶和华手里有杯,那酒起沫,满了搀杂的料,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喝。(诗篇75:8)
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烈怒”和“愤怒”一起被提及,在这种情况下,“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会“烈怒”,而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则会“愤怒”;在圣言中,二者都被归给耶和华,也就是主,其实这是指人对主发烈怒和愤怒(参看525节)。在圣言中,“烈怒”和“愤怒”一起被提及;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在愤怒和烈怒中临到;在祂烈怒的愤怒日子里,地必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5,9,13)
亚述是我烈怒的棍,我要吩咐他攻击我所愤怒的百姓,(以赛亚书 10:5-6)
我要在烈怒和愤怒中攻击你们。(耶利米书 21:5)
我在烈怒和愤怒中将他们招聚出来。(耶利米书 32:37)
耶和华向万族发烈怒,向他们的全军发愤怒。(以赛亚书 34:2)
耶和华向以愤怒和烈怒施行报应。(以赛亚书66:15)
我要发烈怒,踹下众民,发愤怒,使他们沉醉。(以赛亚书 63:6)
我的烈怒和愤怒必倾在这地方。(耶利米书7:2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中的(如耶利米书33:5;以西结书5:13;申命记29:28);有些经文提到“烈怒的愤怒”(如以赛亚书13:13;诗篇78:49, 50;申命记6:14,15)。以赛亚书:
公义和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凡向祂发怒的必至蒙羞。(以赛亚书45:24)

真实的基督教 #218

218.(2)圣言字

218.(2)圣言字义中的良善与真理由亚伦以弗得上的乌陵和土明来表示。乌陵和土明在亚伦的以弗得上,他的祭司职份代表主的神圣良善与救赎的工作。祭司的衣服或圣衣代表主的神圣真理;以弗得代表最外层的神圣真理,因而代表字义上的圣言,因为那是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所以,带有以色列十二支派名字的十二样宝石由乌陵和土明组成,代表从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及其伴随它们的一切。我们在摩西五经中读到:
他们要拿金线和蓝色、紫色、朱红色线,并捻的细麻,用巧工作以弗得。你要照以弗得的作工做一个决断的胸牌,你要在那上面镶宝石、四行宝石,第一行是肉红玉髓、黄玉、红玉;第二行是绿宝石、蓝宝石、钻石;第三行是风信子石、玛瑙、紫晶;第四行是水苍玉、红玛瑙、碧玉。这些宝石都要按着以色列儿子的名字,仿佛刻印章,各按自己的名字刻十二个支派的名字。亚伦要将放有乌陵和土明的决断胸牌带在胸前;亚伦进到耶和华面前的时候,要让它们放在他的心上。(出埃及记28:6,15-21,29, 30)
至于亚伦的衣服、他的以弗得、外袍、内袍、冠冕、腰带分别代表什么,这在出版于伦敦的《天堂的奥秘》一书中论述这一章的地方已予以解释。那里说明,以弗得代表最外层的神圣真理;以弗得上的各样宝石代表因良善而透明的真理;排成四行的十二样宝石代表从初至末的所有那些真理;十二支派代表属于教会的一切事物;胸牌代表就普遍意义而言,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乌陵和土明代表最外层中出于神圣良善的神圣真理的光辉;在天使的语言,或完整的希伯来语中,乌陵是指闪耀的火焰,土明是指光辉。那里还说明,这些回应是由各种光,同时由默契的感觉,或鲜活的声音所给出的,此外还有其它事物。由此可见,这些宝石还表示就圣言最外在的意义而言,出于良善的真理。天上绝不会以其它方式给出回应,因为这最外在的意义就包含所发出的丰满神性。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