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4:10,11.“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表他们歪曲圣言的良善与真理,并使生命充满这类歪曲。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神烈怒的酒,纯一不杂的酒”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神愤怒的杯”表示良善藉以存在的真理同样被歪曲。“喝”表示将它们归为己有,或使生命充满它们。“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参看316节);“神烈怒的酒”表示被玷污和歪曲的圣言真理(632节);显然,“纯一不杂的酒”表示它被歪曲;“杯”与“酒”所表相同,因为杯子是盛酒的。“喝”之所以表示使生命充满它们,是因为这话是对那些照唯信称义的教义生活之人说的(参看634节)。“掺杂的酒”(或起沫的酒,mixing wine)和“掺杂物”(或搀杂的料mixture)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诗篇:
耶和华手里有杯,那酒起沫,满了搀杂的料,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喝。(诗篇75:8)
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烈怒”和“愤怒”一起被提及,在这种情况下,“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会“烈怒”,而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则会“愤怒”;在圣言中,二者都被归给耶和华,也就是主,其实这是指人对主发烈怒和愤怒(参看525节)。在圣言中,“烈怒”和“愤怒”一起被提及;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在愤怒和烈怒中临到;在祂烈怒的愤怒日子里,地必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5,9,13)
亚述是我烈怒的棍,我要吩咐他攻击我所愤怒的百姓,(以赛亚书 10:5-6)
我要在烈怒和愤怒中攻击你们。(耶利米书 21:5)
我在烈怒和愤怒中将他们招聚出来。(耶利米书 32:37)
耶和华向万族发烈怒,向他们的全军发愤怒。(以赛亚书 34:2)
耶和华向以愤怒和烈怒施行报应。(以赛亚书66:15)
我要发烈怒,踹下众民,发愤怒,使他们沉醉。(以赛亚书 63:6)
我的烈怒和愤怒必倾在这地方。(耶利米书7:2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中的(如耶利米书33:5;以西结书5:13;申命记29:28);有些经文提到“烈怒的愤怒”(如以赛亚书13:13;诗篇78:49, 50;申命记6:14,15)。以赛亚书:
公义和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凡向祂发怒的必至蒙羞。(以赛亚书45:24)
138.一般来说,人死后第三天即进入灵界。这时,凡对主我们的救主持守正见的神职人员,首先接受有关神性三位一体(简称圣三一)的教导,尤其是,圣灵并非凭自身为神;圣言中所提到的圣灵是指从那一位全在的神所发出的神性活动。他们之所以需要特别接受关于圣灵的教导,是因为相当多的狂热者死后陷入疯狂的幻想,甚至以为自己就是圣灵。另外一个原因是,很多在世时以为圣灵通过他们说话的教会中人引用主在马太福音中的话恐吓别人,声称凡说话干犯圣灵的,他们的罪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接受教导后,他们若放弃“圣灵凭自身为神”的信念,就会被告知,神只有一位,不可分割为三个位格,照《亚他那修信经》所说的,每个位格单独为神和主;圣三一就在主救主里面,就像灵魂、身体和这二者所发出的活力在人里面一样。此后,他们预备接受新天堂的信仰;预备好后,一条通往天堂社群的道路为他们打开,那里有相同的信仰,他们被赐予居所,好与他们的弟兄同住,并幸福地生活到永远。由于前面早已说明,神是创造者,主救世主,故有必要论述圣灵。和其它主题一样,该主题也需分为以下系列要点:
(1)圣灵是那一位神(圣三一就在祂里面),即主神救主所发出的神圣真理,以及神性大能和活动。
(2)一般来说,圣灵所表示的神性大能和活动是指改造和重生;改造和重生带来更新、复活、成圣和称义,而这些则带来从恶中洁净,使罪得赦,最终还带来救恩。
(3)差圣灵所表示的神性大能和活动,尤其对神职人员而言,是指启示和教导。
(4)主把这些恩惠赐给那些信祂的人。
(5)主凭自己通过父作工,反过来不行。
(6)人的灵就是他的心智,以及它所发出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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