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5.启14:10,11.“他也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斟在神愤怒的杯中纯一不杂”表他们歪曲圣言的良善与真理,并使生命充满这类歪曲。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神烈怒的酒,纯一不杂的酒”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神愤怒的杯”表示良善藉以存在的真理同样被歪曲。“喝”表示将它们归为己有,或使生命充满它们。“酒”表示圣言的真理(参看316节);“神烈怒的酒”表示被玷污和歪曲的圣言真理(632节);显然,“纯一不杂的酒”表示它被歪曲;“杯”与“酒”所表相同,因为杯子是盛酒的。“喝”之所以表示使生命充满它们,是因为这话是对那些照唯信称义的教义生活之人说的(参看634节)。“掺杂的酒”(或起沫的酒,mixing wine)和“掺杂物”(或搀杂的料mixture)表示对真理的歪曲,如诗篇:
耶和华手里有杯,那酒起沫,满了搀杂的料,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喝。(诗篇75:8)
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烈怒”和“愤怒”一起被提及,在这种情况下,“烈怒”论及邪恶,“愤怒”论及虚假,因为那些陷入邪恶的人会“烈怒”,而那些陷入虚假的人则会“愤怒”;在圣言中,二者都被归给耶和华,也就是主,其实这是指人对主发烈怒和愤怒(参看525节)。在圣言中,“烈怒”和“愤怒”一起被提及;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在愤怒和烈怒中临到;在祂烈怒的愤怒日子里,地必离其本位。(以赛亚书13:5,9,13)
亚述是我烈怒的棍,我要吩咐他攻击我所愤怒的百姓,(以赛亚书 10:5-6)
我要在烈怒和愤怒中攻击你们。(耶利米书 21:5)
我在烈怒和愤怒中将他们招聚出来。(耶利米书 32:37)
耶和华向万族发烈怒,向他们的全军发愤怒。(以赛亚书 34:2)
耶和华向以愤怒和烈怒施行报应。(以赛亚书66:15)
我要发烈怒,踹下众民,发愤怒,使他们沉醉。(以赛亚书 63:6)
我的烈怒和愤怒必倾在这地方。(耶利米书7:2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中的(如耶利米书33:5;以西结书5:13;申命记29:28);有些经文提到“烈怒的愤怒”(如以赛亚书13:13;诗篇78:49, 50;申命记6:14,15)。以赛亚书:
公义和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凡向祂发怒的必至蒙羞。(以赛亚书45:24)
SS38.在天堂和世界,我们都会发现一种连续次序和一种同步次序。在连续次序中,一个事物取代并跟随另一个事物,从最高直到最低。但在同步次序中,一个事物紧挨着另一个事物,从最内直到最外。连续次序就像一根从上到下有连续部分的圆柱;而同步次序则像一根从中心到表面形成一系列同心圆的圆柱。接下来我需要解释一下连续次序如何在最外层成为同步次序的。其方式是这样:连续次序的最高事物成为同步次序的最内在事物,连续次序的最低事物成为同步次序的最外在事物。相对而言,就好像有连续部分的圆柱下沉,在一个平面上变成一个连接体。
这就是连续次序如何变成同步次序,它适用于自然界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也适用于灵界的一切事物,因为处处都有一个最初目的,一个居间目的和一个最后目的,最初目的通过中间目的延伸到它的最后目的。这同样适用于圣言。属天之物、属灵之物和属世之物按连续次序从主发出,它们在最后一层存在于同步次序中;圣言的属天和属灵意义正是以这种方式一起或同步在它的属世意义中。一旦明白这一点,就能看出圣言的属世意义,就是字义,如何是它的属灵和属天意义的基础、容器和支撑;圣言字义中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又如何存在于它们的完全、神圣和能力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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