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968.启16:4–7.第三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它们就变成了血。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是神圣的,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你给他们血喝;他们是应得的。我又听见另一位从祭坛中说,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
“第三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江河与众水的泉源里”表示在对圣言真理的理解能力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969节);“它们就变成了血”表示它通过歪曲被摧毁了(970节)。
“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表示来自属灵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971节);“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972节);“是神圣的”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973节);“因为你已经判断这些事”表示祂预见到这些事会发生,规定处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天堂不可以受到伤害(974节)。
“他们曾流圣徒与先知的血”表示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真理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的真理(975节);“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976节);“他们是应得的”表示按照他们自己所行的向他们而行(977节)。
“我又听见另一位从祭坛中说”表示来自主的属天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978节);“是的,主神,全能者啊,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表示这些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一切事物都从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中存在、活着,并拥有能力(9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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