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867.“因为他们在神的宝座前是没有瑕疵的”表示在天使眼里,他们没有来自邪恶的虚假。这从“没有瑕疵”和“在神的宝座前”的含义清楚可知:“没有瑕疵”是指没有来自邪恶的虚假(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在神的宝座前”是指在天使眼里。“神的宝座”是指天使所在的天堂(可参看AE 253a节)。他们在天堂天使的眼里看上去没有瑕疵,是因为他们被主引导,主不断规定,虚假不可进入他们的意愿。诚然,虚假被允许进入思维,但不会进一步进入,而是从那里被逐出;从思维中被逐出之物不玷污人。但通过他的意愿从那里所取之物会玷污人;因为通过这种方式,它就存在了,并成为他爱的一部分,从而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也深入他的行为;这种东西只有通过生活中认真和实际的悔改才能移除。意愿、爱、生命和行为在行动中为一,由圣言中的“心”来表示;这就是为何那些被主引导,或跟随祂的人是没有瑕疵的。
一个人思想虚假和邪恶是不可避免的,既因为他生在各种邪恶中,也因为如今教会的教义不是生活的教义,只是信之教义;与生活分离的信之教义不教导使人的生活可以被改造的真理。然而,那些在主里面的人被保守在对真理的属灵情感中;诚然,那些处于这种情感的人可能会接受虚假,但不是完全同意地接受,只是以这种方式,并到这种程度:它们与良善及其真理一致。因此,当那些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遇见任何种类的虚假时,他们在听到真理时,很容易弃绝它们,无论在这个世界上,还是在来世。这就是对真理的属灵情感。因此,那些处于这种情感的人在聪明和智慧上被完善,直到永远;他们也有理解真理的能力。而另一方面,那些没有处于这种情感的人既拒绝理解真理,也拒绝倾听真理;因此,他们没有理解真理的能力。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灵界的普遍经历向我清楚显明了。
由于天堂天使只感知人的爱,情感、渴望和由此而来的快乐,他基于此而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思考,所以当他们在他里面感知到为了生活的功用,也就是目的而对真理的爱时,他们就看不到来自邪恶的任何虚假。他们若偶然看到并非来自邪恶的虚假时,仍知道这些虚假不会造成伤害,因为它们里面没有邪恶。来自邪恶的虚假才是来自地狱的真正虚假;这些虚假是邪恶的形式,因而本身就是邪恶。
至于“没有瑕疵或残疾”,它表示完整而没有瑕疵之物,但在灵义上表示没有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亚伦的种中凡有残疾的人,都不可靠近祭坛,或进入幔子内,这是被禁止的事之一(利未记21:17–23);经上还禁止用有残疾的牛、牛犊、山羊或羔羊献祭(利未记22:19–25)。圣言的许多经文也提到了残疾或瑕疵,它们都表示各种各样的虚假和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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