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796.“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四十二个月”表示摧毁,直到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存留。这从“行事的权柄”和“四十二个月”的含义清楚可知:“行事的权柄”是指摧毁良善和真理的行为;因为刚才提到的“说夸大亵渎话的口”表示彻底摧毁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教义,以及由此而来的教导、讲道和推理;因此,“又有权柄赐给他,可以行事”表示摧毁这些的行为。“四十二个月”是指完全的荒废和完结(参看AE 633节),因而是指摧毁,直到没有任何良善和真理存留。“四十二”也与列王纪下(2:24)中的数字四十二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四十二个童子被两只熊撕碎(参看AE 781c节)。
这一节和下一节论述的主题是对教会的摧毁,当教会的真理变成虚假,教会的良善变成邪恶时,教会就完全被摧毁了。这是由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教义造成的,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信之教义是教会的教义,而被称为道德神学的生活教义是一种法庭教义或说在外的教义,被认为可以随时为教会服务,但它里面没有任何救恩,因为没有任何信;然而,当与生活分离时,信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因而不能拯救任何人。
人们以为,人凭分离之信的教义能相信有一位神,有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圣言是神性,因此圣言所包含的东西都要相信。人的确能知道、思考这些事,甚至能凭理性之光在某种程度上理解它们;然而,他仍没有它们里面那在死后将长久保持的信。因为属于生活的信会保留下来,而与生活分离的信不会保留。每个人都拥有这种生活,只要他放弃邪恶,避开并厌恶它们,因为它们违反圣言,因而违反主。死后,来自这种生活的信就等待着人,因为它来自主,因而属于与人同在的主。由此清楚可知,人凭唯信甚至不相信有一位神;那么他怎能相信其它事呢?由此可推知,分离之信的教义摧毁了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死后与我交谈的这些人的状态很清楚地向我显明了。只洁净杯盘的外在,不洁净里面的分离之信的追随者和捍卫者在灵人界短暂停留后,就弃绝了他们在世上所说所信的属于他们信仰的一切;他们要么承认自己为神,要么承认在权力和地狱所知的技艺上很擅长的其他人为神;他们甚至嘲笑他们曾在世上称之为圣的圣言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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