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171.“不晓得他们所说撒但之深奥的人”表示被这些人缠住。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即:在地狱掌权的爱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这些爱与在天堂掌权的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相反。表示地狱(参看AE 120节)的“撒但”不断激起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人也怀着快乐接受这些爱,因为它们经遗传而在他里面,因而是他的自我;地狱就这样慢慢侵入并缠住人。这就是“撒但之深奥”所表示的。然而,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事实,因为这些爱是人的遗传自我,故通过来自快乐的诱惑而将他的心智吸引到它们自己那里,从而把他引离天堂之爱的快乐,甚至直到他不知道天堂的快乐是什么。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这些快乐关闭内在人,打开外在人;外在人打开到何等程度,内在人就关闭到何等程度,直到最终人在天堂和教会的事物上处于彻底的漆黑,尽管他在自我和世界的事物上处于光明。《天堂与地狱》的相关章节更充分地描述了这些事,那里说明,主在天堂里的神性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可参看HH 13–19节);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来自对自我和世界的爱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这些爱是地狱之火(可参看HH 551–565, 566–575节;以及《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论述这两种爱的章节,即65–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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