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1207.“敬拜坐宝座的神”表示对主的崇拜,主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这从“敬拜”和“坐宝座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敬拜”在此是指出于内心谦卑的崇拜;“坐宝座的”是指拥有天上地上权柄的,因为“宝座”当论及主时,是指整个天堂,以及那里的一切权柄。所指的,也是地上的一切权柄,因为天上的权柄和地上的权柄是不可分离的;事实上,灵界有天堂和地狱,不能与自然界分离;因此,天使和灵人不能与世人分离,因为他们是联系并结合在一起的。每个人,就其理解力的思维和意愿的情感而言,都在灵界,就在那里的社群中,因而一方面与天堂天使同在,另一方面与地狱灵同在。就其思维和情感而言,人就是一个灵;因此,当他死后成为一个灵时,就进入他在世时所在的那些社群。这清楚表明,既然主拥有天上的权柄,那么祂也拥有地上的权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在圣言中,无论此处还是别处,“神”都是指主,因为主拥有天上地上的一切权柄,如祂自己在圣言中所教导的;唯独祂是神。
(关于植物王国)
(2)自然界本身是死的,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属灵之物能以服务于功用的形式披上它为衣,从而得以终止。自然和生命是两回事。自然界从这个世界的太阳那里获得它的开始,而生命从天堂太阳那里获得它的开始。世界的太阳是纯粹的火,天堂的太阳是纯粹的爱。从前者发出之物被称为自然,从后者发出之物被称为生命。从纯粹的火发出之物是死的,而从纯粹的爱发出之物是活的。这表明,自然界本身是死的。自然界作为衣服或遮盖物而服务于属灵之物,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动物的灵魂,也就是属灵情感,披上世上的物质为衣;众所周知,它们的身体是物质的,人的身体也是物质的。
属灵之物之所以能披上物质为衣,是因为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一切物体,无论它们属于大气,水,还是属于土地,就其每个粒子而言,都是由作为一个原因的属灵之物产生的结果;结果照着这一公理与原因行如一体,并与它完全一致,即:结果里面没有不存在于原因中的事物,或说结果里面的事物无不存在于原因中。但不同之处在于,原因是一种活的力量,因为它是属灵的,而结果是一种死的力量,因为它是属世的。这就是为何诸如与灵界的事物完全一致的那类事物存在于自然界中,或说自然界中存在诸如与存在于灵界中的物体完全一致的那类物体,又为何这两者能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些就是说自然界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属灵之物能以服务于功用的形式披上它为衣的原因。
自然界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属灵之物能在它里面终止,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可推知,即:灵界的事物是原因,自然界的事物是结果,结果就是终止或极限。哪里有一个最初,或第一原则,哪里就必有一个最后或终端,无论在什么情况下;由于一切居间事物都从最初而共存于最后或终端,所以创造工作在终端或最后事物中是完美的。世界的太阳就是为这个目的而被造的,自然界通过这太阳被创造出来,最后水陆星球被创造出来,以便能有一切属灵之物可以终止于其中,创造止于其上的终端物质。其它目的是,创造的工作可以不断在那里固定并持久,这个结果是通过人类和动物的代代产生,以及植物的不断发芽生长实现的;一切事物都可以由此回到它们的第一源头,这个结果是通过人实现的。居间物共存于终端,这一点从这一公理:结果里面没有不存在于原因中的事物,或说结果里面的事物无不存在于原因中,因而从自最初到终端的原因和结果的连续性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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