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1096.启18:2.“他有力地大声喊着”表示在天堂面前和教会里出于心中喜乐的显现。这从“喊着”、“有力”和“大声”的含义清楚可知:“喊着”是指显现,即:最后的审判已经施行在巴比伦身上,因为经上补充说:“大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有力”是指在天堂面前和教会里处于能力(我们在下文会谈到这一点)。“大声”是指心中的喜乐,因为出于心中喜乐的声音会变大。心中喜乐的原因是,最后的审判降临到“淫妇或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之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获得能力和光明,如前所述。“大声”表示心中的喜乐,因为所喊出的一切大声都来自某种情感,并照着爱的情感或程度而更强烈。“有力地”表示在天上和地上,因为有力表示能力,现在有能力将这些事显现在天堂和世界面前。现在有这种能力(对此,参看AE 1093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向人打开天堂的最先和最首要的思维是关于神的思维;原因在于,神是天堂的全部或一切,以至于无论我们说天堂,还是说神,都是一样的。使得构成天堂的天使成为天使的神性事物合在一起就是神。这就是为何关于神的思维是向人打开天堂的所有思维中最先和最首要的思维,因为它是一切真理的头和总合,并热爱属天和属灵之物。不过,既有来自光的思维,也有来自爱的思维;只来自光的思维是对神存在的认识,这种认识看起来像是承认,其实不是。
凭来自光的思维,人会出现在天堂,但不会与天堂结合,因为唯独思维之光不能进行结合,而是人出现在主和天使面前的原因。事实上,这光就像冬天的光,人在冬天的光中看得和在夏天的光中一样清楚,然而,这光却不与大地,或任何树、灌木、花朵或草叶结合。此外,思想神和理解那些属于神的事物的能力通过天堂之光被植入每个人;但唯独来自这光的思维,也就是理智或理解力的思维,只能使他出现在主和天使面前,如前所述。
当一个人只处于关于神和与神有关的事物的理智或理解力的思维时,在天使从远处看来,他就像象牙或大理石的雕像,能行走,也能发出声音,但他的脸上和声音里还没有生命。在天使看来,他也比较像冬天里的一棵树,树枝光秃秃的,没有叶子;然而,当热与光结合时,如春天的情形,它就有希望长满叶子,然后结满果实。由于主要打开天堂的,是关于神的思维,所以主要关闭天堂的,是反对神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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