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1058.“见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表示知道圣言已经被接受,但仍遭弃绝。这从“见”、“兽”和“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含义清楚可知:“见”是指知道和认识到(对此,参看AE 260, 529节);“兽”是指圣言(参看AE 1038节);“先前有,如今没有”是指它已经被接受,但仍遭弃绝(对此,参看AE 1054–1056节)。
(关于第三种亵渎)
那些以虔诚的姿势和敬虔的嘴唇或话语崇拜神性事物,在内心和灵里却否认它们的人,因而那些表面上或在世人面前崇敬圣言、教会和敬拜的圣物,在家里或暗中却嘲笑它们的人就处于这种亵渎。当这类人处于神圣的外在,无论是在圣殿进行教导,还是与普通人交谈时,他们只知道他们所说的都是真的;可一回到自己里面,他们就会思想反面。这些人因具有这种性质,故能伪装成光明天使,尽管他们是黑暗天使。由此清楚可知,这种亵渎是虚伪的那种。他们与污泥制成的镀金的像没什么不同,或像里面腐烂、表皮漂亮的水果,或像里面被虫子吃掉,外壳完整的坚果。由此明显可知,他们的内在是属魔鬼的,因此他们神圣的外在是亵渎的。
当今巴比伦的大多数统治者都是这样,巴比伦的某个社群中的许多人也是这样,如那些声称自己统治人类灵魂和天堂的人所知道的。因为如他们那样相信拯救并准许进入天堂的权柄被赐予他们,与从心里承认有一位神是两个对立面。原因在于,人必须仰望主,祈求祂,才能得救并被准许进入天堂。一个人若相信这种权柄被赐予他,就会仰望自己,并相信主的东西在他自己里面;相信这一点,同时又相信有一位神,或神在他里面,是不可能的。当一个相信神在自己里面的人认为自己在教会的圣物之上,天堂在自己的权力之中时,他就像路西弗,路西弗燃烧着统治一切的火。这样一个人若认为神在他里面,就不能不从自己这样认为;从自己认为神在自己里面,就是认为神不在他里面,而是认为他自己就是神,正如论到路西弗(以赛亚书14:13, 14)所说的,在那里,路西弗是指巴比伦,这从以赛亚书14:4, 22清楚看出来。
此外,这样一个人自己也显示出他凭自己是什么样子。当权柄给他时,他就会爆发;这种爆发照着他的晋升而逐渐加剧。由此清楚可知,这些人是无神论者,有些人是公开的无神论者,有些人是暗中的无神论者,有些人是无知的无神论者。他们因视统治为目的,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手段,所以在脸、姿势和言语上伪装成光明天使,从而亵渎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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