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1050.“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表示向那些教导只可拜主的圣言真理所施的暴行。这从“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含义清楚可知:“血”是指圣言的神性真理,以及向它所施的暴行,如刚才所述;“为耶稣作见证之人”是指那些从心里承认主,只敬拜和崇拜祂的人。“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为耶稣作见证”是指对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唯独祂要得到敬拜和崇拜(可参看AE 10, 27, 228, 392b–e, 635, 649, 749节)。巴比伦人向教导主的圣言真理施暴,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他们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给教皇,认为教皇是祂的代表或代理人,并连同敬拜和崇拜一起都转给教皇;为达到这个目的,他们将主的神性与祂的人身分开,以便他们可以说,他们没有拿走祂的神性,而是拿走了祂的人身权柄,不想知道神性权柄主要在于拯救人类的能力;然而,巴比伦人甚至连这种能力也据为己有。不过,关于这个主题,我们将在其它地方予以详述。
(关于亵渎续)
亵渎者死后的状态如此可怕的原因也要披露一下。人有两种心智,即属世心智和属灵心智。属世心智通过真理和良善的知识和认知向他打开,而属灵心智通过照之的生活打开。这一切发生在那些知道、承认和相信圣言的真理,并照之生活的人里面。属灵心智不在其他人里面打开。当属灵心智被打开时,天堂之光,也就是神性真理,就通过它进入属世心智,在那里按照一种对应的秩序安排真理。因此,当一个人离开进入一种相反的状态,要么在信仰上,要么在生活上否认他以前所承认的圣言真理时,属世心智中的事物就不再对应于属灵心智中的事物;因此,天堂及其光就会通过属灵心智流入属世人中不相对应的事物,或对立的事物;由此产生一种幻想,这幻想如此可怕,以至于他们觉得自己就像龙一样在空中飞舞,而雪花和糠秕,或碎屑和斑点在他们看来,就像巨人和人群,而小球看上去就像整个地球,以及其它类似的东西。其原因在于,他们在属灵心智中拥有天堂,在属世心智中拥有地狱;当属灵心智中的天堂进入属世心智中的地狱运作时,这些东西就会出现。由于这会摧毁属于理解力的一切,也摧毁与理解力同在的意愿,所以人就不再是一个人了。这就是为何亵渎者不再被称为“人”,也不再被称为“他”或“她”,而是被称为“它”,因为它是一个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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