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57.我与天主教徒谈论交给彼得的钥匙,问他们是否认为主掌管天地的权柄真的转交给彼得。由于这是他们宗教的根基,所以他们强烈坚持这一点,说那是毫无疑问的,因为圣经说得清清楚楚。但当我问他们是否知道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也就是圣言在天堂的意义时,他们起初说他们不知道,后来又说他们会询问;询问时,他们被教导,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确有一个灵义,这灵义不同于字义,如同属灵之物不同于属世之物。他们还被教导,圣言中的人名在天上都不会提及,或说具有这种含义,相反在那里会被理解为某种属灵事物。最后,他们被告知,圣言中的“彼得”是指来自仁之良善的教会的信之真理,与彼得一同提及的“磐石”也是这个意思,因为经上说:
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马太福音16:18)
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给了彼得任何权柄,而是说给了良善所产生的真理;因为在天堂,一切权柄都属于良善所产生的真理,或通过真理行动的良善;由于一切良善和真理皆来自主,丝毫不来自人,所以一切权柄皆属于主。听到这番话,他们很愤怒,想知道这些话里面有没有灵义。于是,他们被赐予天上的圣言,在这圣言里面没有属世意义,只有属灵意义,因为它适合天使,而天使都是属灵的。关于天上有这样一部圣言,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59-261节)。当他们阅读这圣言时,分明看到这圣言并未提及彼得,取而代之的是来自主的、良善所生的真理。看到这个,他们愤怒地弃绝了这圣言;若不是立刻被抢过来,这圣言几乎被他们用牙齿撕成碎片。因此,他们虽不情愿,却也信服,这权柄唯独属于主;它决无可能属于任何人,因为它是神性权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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