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571.论述悔改后,按照顺序,接下来要论述改造与重生,因为它们紧随悔改而来,并通过悔改逐步推进。当人从属世变得属灵时,有两种状态是人必须进入和经历的。第一个状态被称为改造,第二个状态被称为重生。在第一个状态,人从属世状态关注他的属灵状态,并渴望变得属灵。在第二个状态,人变得属灵-属世。第一个状态通过真理形成,不过,这些真理必须是信之真理,人通过这些真理关注仁爱。第二个状态通过构成仁爱的良善形成,人经由这些良善进入信之真理。或换句话说,第一个状态是理解力部分的思维状态,第二个状态则是意愿部分的爱之状态。当第二个状态开始并发展时,心灵会发生变化,经受反转,然后意愿之爱流入理解力,驱使并引导理解力根据它的爱来思考,与爱保持一致。结果,只要爱之良善开始作用于第一部分,信之真理作用于第二部分,人就是属灵的,是一个新生物。然后,他出于仁行事,出于信说话,感受仁之良善,觉知信之真理,之后就在主里面,处在平安当中,从而重生。
在世时已进入第一个状态的人,死后能被引入第二个状态。但在世时未进入第一个状态的人,死后无法被引入第二个状态,因而不能重生。这两种状态好比春日里光与热的发展:第一个状态好比黎明或雄鸡报晓;第二个状态好比清晨或日出;第二个状态的发展好比黎明向正午的推进,从而进入光与热。还好比麦田,起初尚在萌芽状态,然后开始抽穗,长出麦芒,最后成熟,长成小麦;又好比一棵树,先是种子在地里萌芽,然后长出茎,由此发出枝条,这些枝条长满叶子,最后开花,果实便通过花的核心部分开始形成,随着果实逐渐成熟,它产出如新一代的新种子。第一个状态,即改造的状态,还好比蚕作茧自缚的状态,一番辛苦过后,它就破蚕而出,飞向空中,并且不再以之前的桑叶,而是以花汁滋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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