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教义之人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信(AR 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AR 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这教义,并确认它(AR 605, 606节);由于那些以爱和信来确认这教义的人也会照之生活,所以所指的也是这一点。
接受该教义有三个阶段,这些话就描述了这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承认这个教义;第二个阶段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个阶段是照之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力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处于第一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二和第三个阶段;有些人处于第一和第二个阶段,还没有处于第三个阶段;但处于第三个阶段,即照之生活阶段的人,就是接下来的几节(启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之生活就是无视邪恶,认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的作为,而是唯信。照之生活也是无视良善,在自己里面认为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这善是邀功的或追求功德的。因此,他们是那些仅仅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不是因神性律法而避开邪恶的人;他们就是那些只为自己和世界,因而出于自我之爱,而不是为了主,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而行善的人。
现在接下来的话(启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进入思维和理解力的一切都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东西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能进入意愿,除非它也属于爱,爱是人的生命。他们也是那些不反省自己,认识自己的罪并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反省,或认识和承认罪,并悔改吗?这一切不都包括在唯信里面了吗?”我在灵界见过许多这样的人,他们避恶行善,只是因文明道德的法律,而非同时因属灵的律法,他们被扔进了地狱。
502.人若因着教会属灵事物上的虚假观念变得属世,必以为神的全能超越次序,因而以为神的全能无需次序。这就是为何他会陷入以下疯狂想法的原因:既然神能凭其全能从天上实现和地上一样的结果,那祂为何还要来到世间,以这种方式实现救赎?为何祂不通过救赎行为一个不漏地拯救整个人类?为何魔鬼后来能战胜人里面的救赎主?为何有地狱的存在?难道无论过去还是现在,神都无法凭祂的大能抹掉地狱吗?或者,祂不能将所有人从地狱带出来,使他们成为天堂天使吗?为何会有最后审判?难道神不能将所有山羊从祂左边转到右边,并把它们变成绵羊吗?为何祂将龙的使者和龙自己从天上扔下来,而不是把他们变成米迦勒的使者?为何祂不将信赐给所有这些人,并将祂儿子的义归给他们,从而赦免他们的罪,使他们称义和成圣呢?为何祂不将说话的能力,连同才智,赐给地上的兽、空中的鸟和海里的鱼,把它们和人一道带入天堂?为何祂之前,甚至现在仍没有将整个世界变成一个乐园,其中没有善恶知识树,没有蛇;所有山冈都流淌美酒,产出金银,且都是天然的贵重金属,以便住在那里的所有人欢唱生活,因而一直沉浸在节庆与喜悦里,如同神的形像?全能的神不值得去做这类事吗?以及诸如此类的其它问题。但是,我的朋友,这全是废话。神的全能不会脱离次序;神自己就是次序;万物因通过神被造,故也通过次序被造,就在次序中并着眼于次序。人被造所进入的次序是:他的祝福或诅咒取决于他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因为如前所述,没有自由意志,就不可能造出人,甚至也造不出动物、飞鸟和鱼类。但动物仅享有属世的自由意志,而人不但享有属世的自由意志,还享有属灵的自由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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