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179.(7)这就是主在但以理书、福音书和启示录中所预言“那行毁坏可憎的和从没有过这样的灾难”的源头。我们在但以理书读到:
在飞鸟上必是个可憎者、荒凉者,直到所定的结局,它必倾在那行毁坏的身上。(但以理书9:27)
在马太福音,主说:
到那时,有好些假先知起来,迷惑多人。你们看见先知但以理所说的“那行毁坏可憎的”站在圣地,读这经的人要留意。(马太福音24:11,15)
后来在同一章:
然后必有大灾难,从世界的起头直到如今,没有像这样的,将来也必没有。(马太福音24:21)
启示录中有七章论述这大灾难和可憎的。它们就是以下经文所表示的:
当羔羊揭开封印时,从书卷中出来的黑马和灰马。(启示录6:5-8)
从无底坑里上来、与两个见证人争战并杀了他们的兽。(启示录11:7-10)
站在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着吞吃她的孩子,并追她到旷野,在那里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将她冲去的龙。(启示录12章)
龙的两个兽,一个从海中上来,一个从地中上来。(启示录13章)
三个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并假先知的口中出来的灵。(启示录16:13)
还有:
在七位天使把盛神大怒和最后七灾的碗倒在地上、海里、泉源和江河里、日头上、兽的座位上、幼发拉底河上,最后倒在空中,又有大地震,自从地上有人以来,没有这样的地震。(启示录16章)
“地震”表教会的倾覆,是被虚假和对真理的歪曲倾覆的,这也是以下经文所表示的:
从世界的起头至今都没有的大灾难。(马太福音24:21)
下面这些话也有类似的意思:
又有一位天使伸出镰刀,收取了地上的葡萄园,把它丢在神忿怒的大酒醡中;那酒醡被踹,就有血从那里流出来,高到马的嚼环,远有一千六百斯他丢。(启示录14:19,20)
“血”表歪曲的真理。除此之外,那七章里还有其它类似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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