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140.由于圣灵表示神圣真理,而神圣真理在主自己里面,就是主自己(约翰福音14:6),因而由于圣灵无法从其它源头发出,故经上说:
那时圣灵还没有来,因为耶稣尚未得着荣耀。(约翰福音7:39)
祂得着荣耀之后:
祂向祂的门徒吹了一口气,说,领受圣灵吧。(约翰福音20:22)
主向门徒吹气并说这句话原因是,吹气是表示受神启示的外在象征;启示意味着被带入与天使社群的交往中。这会使理解力能理解天使迦百列对于主的孕育所说的那番话:
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5)
还有:
主的天使在梦中对约瑟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未婚妻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约瑟没有和她同房,直到她生了儿子。(马太福音1:20,25)
此处“圣灵”表示从耶和华父所发出的神圣真理;这种发出就是那时荫庇祂母亲的“至高者的能力”。所以,这句话与约翰所说的相吻合: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此处“道”(即圣言)表神圣真理,这一点可参看前面新教会的信仰(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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