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251.⑴何为属世人,何为属灵人。人之为人不是凭脸和身体,而是凭理解力和意愿;因此,属世人和属灵人是指人的理解力和意愿要么是属世的,要么是属灵的。属世人在其理解力和意愿方面就像自然界,也可以被称为一个世界或小宇宙;而属灵人在其理解力和意愿方面就像灵界,也可以被称为一个灵界或天堂。由此清楚可知,属世人因是自然界的某种形像,故热爱自然界的事物;而属灵人因是灵界的某种形像,故热爱那些属于灵界或天堂的事物。诚然,属灵人也爱自然界,但只以一个主人爱他仆人的方式来爱,因为他通过这个仆人发挥功用。此外,当属世人从属灵人那里感受到功用的快乐时,属世人也照着功用而变得像属灵人;这种属世人可被称为属灵-属世的。属灵人热爱属灵真理;他不但喜欢知道并理解真理,还意愿它们;而属世人喜欢谈论这些真理,也喜欢实践它们。实践真理就是发挥功用。这种从属关系来自灵界与自然界的结合;因为凡出现在自然界并在自然界所行的,都从灵界获得自己的原因。由此可见,属灵人完全不同于属世人,除了像原因和结果之间的那种联系外,它们之间没有其它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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