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34.“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凡承认并接受唯信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之人,都确认它,并照之生活。“拜兽”表示承认这教义(580节)。“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这教义(603节)。“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表示以爱和信来接受该教义,并确认它(605,606节);由于以爱和信确认这教义者,也会照此生活,故同样表示这层意义。
这些话描述了对该教义的三种接受程度。第一种接受程度是承认该教义;第二种接受程度是在自己里面确认它;第三种接受程度是照该教义生活;承认它是在思维里面实现的;在自己里面确认它是在理解或认知里面实现的;而照之生活则是在意愿里面实现的。有些人只是处在第一种程度,尚未处于第二种和第三种;有些人则处于第一种和第二种,尚未处于第三种;但处于第三种程度,也就是照之生活的,就是接下来的几节(14:10, 11)所论及的那些人。照该教义生活就不会把邪恶当回事,以为邪恶不会定罪,因为使人得救的,不是律法行为,而是唯信。也不把良善当回事,心想除了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因此,他们避开邪恶,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因神性律法;这些人行善只是为自己和这个世界,因而是出于自我之爱,而非为了主的缘故,因而不是出于对邻之爱。
接下来的事(14:10, 11)之所以论及这些人,是因为只是进入思维和理解或认知的一切不会定罪;但进入意愿的一切会定罪;因为这会进入生命,并保留下来。因为除了属于爱的事物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意愿,而爱是人的生命。他们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从而践行悔改的人,因此他们被定罪;因为他们心里说:“有必要省察,或认识、承认罪,并悔改吗?所有这些不都包括在唯信之内了吗?”在灵界,这样的人我见得太多了,他们避恶行善,仅仅因为文明、道德的法则,而非同时为了属灵的律法,他们都被扔进地狱。
201.我们在此不探讨照着广度层级或连续层级增加或减少的生命、力和形式的完美,因为世人有关于这些层级的知识。相反,我们只探讨照着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上升或下降的生命、力和形式的完美,因为这些层级不为世人所知。至于完美如何照着这些层级上升和下降,这从自然界的可见之物很难获知,但从灵界的可见之物看得一清二楚。从自然界的可见之物只会发现,越往里观察它们,所出现的奇事就越不可思议;如眼、耳、舌,肌肉、心、肺、肝、胰、肾及其它脏器;还有种子、果实和花朵,以及金属、矿物和石头。众所周知,越往里观察所有这些事物,就会在它们里面发现越来越多不可思议的奇事。然而,由此鲜为人知的是,这些东西是照着高度层级或离散层级而越往里越完美的。这一事实因着对这些层级的无知而被掩藏。但这些层级在灵界清晰可见,因为整个灵界从最高到最低,明显是照着高度层级来划分的。因此,对它们的概念可从灵界获得;然后由此可以对存在于自然界相同层级中的力和形式的完美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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