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9.“将荣耀归给祂。因祂审判的时候到了”表对使得教会成为教会的一切圣言真理都来自主,各人将照此而受审判的承认和告白。“将荣耀归给祂”表示承认和告白一切真理皆来自主(249节)。由于使得教会成为教会的一切真理皆取自圣言,故所表示的是圣言真理。“因祂审判的时候到了”表示因为各人将照圣言真理受审判。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将荣耀归给祂”表示承认并告白一切圣言真理皆来自主,现在又说“因审判的时候到了”,“因”涉及如此承认并告白的缘由。圣言的真理将审判各人(233,273节);教会出自圣言,其性质取决于它对圣言的理解,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由此明显可知,这就是这句话的灵义。这句话之所以具有这样的灵义,是因为天上的天使只会将“荣耀”理解为神性真理,而非别的,还因为一切神性真理皆来自主,故他们把“将荣耀归给祂”理解为承认并告白一切真理皆来自祂。事实上,天上的一切荣耀并非来自其它源头,天上的社群越是处于神性真理,那里的一切事物就越辉煌,众天使也越处于荣光当中。
“荣耀”(或荣光)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有人声在旷野喊着说,当预备耶和华的路;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看见。(以赛亚书 40:3,5 )
发光;因为你的光已经来到,耶和华的荣耀已升起照耀你,祂的荣耀要现在你身上。(以赛亚书60:1-2)
我使你作众民的约,作外邦人的光,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另一个。((以赛亚书42:6,8)
为了我自己的缘故,甚至为了我自己的缘故,我必行这事,我必不将我的荣耀归给另一个 。(以赛亚书 48:11)
他们从日出之地必敬畏祂的荣耀,必有一位救赎主来到锡安。(以赛亚书59:19,20)
你的光就必突然发出如破晓,耶和华的荣耀必作你的后盾。(以赛亚书58:8)
我必将万民万舌聚来,叫他们得见我的荣耀。(以赛亚书66:18)
耶和华说,只要我活着,遍地要被耶和华的荣耀充满。(民数记14:21)
祂的荣光充满全地。(以赛亚书6:3)
太初有道,道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那光是真光;道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9,14)
以赛亚因为看见祂的荣耀,就说了这话。(约翰福音12:41)
他们要看见人子,有大荣耀,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4:3,30)
诸天述说神的荣耀。(诗篇19:1)
列族要敬畏耶和华的名,世上诸王都敬畏你的荣耀。因为祂建造了锡安,在祂荣耀里显现。(诗篇102:15,16)
神的荣耀光照圣耶路撒冷,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得救的列族要在城的光里行走。(启示录21:23-25)
人子要在祂荣耀里降临。祂要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马太福音25:31;马可福音8:38)
耶和华的荣耀或荣光充满并遮盖会幕。(出埃及记40:34, 35;利未记9:23, 24;民数记14:10-12; 16:19, 42)
它还充满耶和华的殿。(列王纪上8:10,11)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4:23;以西结书1:28; 8:4; 9:3; 10:4, 18-19; 11:22-23;路加福音2:32; 9:26;约翰福音2:11; 7:18; 17:24)。
547.启9:5.“有话赐给它们,不许蝗虫杀死他们”表示他们不可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这从“人”和“杀死他们”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参看AE 546节);“杀死他们”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摧毁(对此,参看AE 315节),但在此是指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这就是“杀死人”的含义,因为每个人都生在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中;事实上,这种官能是每个人区别于野兽的属灵能力本身。这种官能是人永远摧毁不了的,因为他若真的摧毁了它,就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野兽了。表面上看,处于邪恶之虚假的感官人似乎已经摧毁了它,因为当阅读圣言,或从别人那里听到圣言时,他既不理解真理,也感知不到良善;但他却没有摧毁理解和感知的官能本身,只摧毁了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前提是他处于他出于邪恶所确认的虚假;因为那时,他不喜欢听真理,他看上去好像没有理解真理的能力;但如果造成阻碍的虚假说服被移除,他就会像一个属灵-理性的人那样理解并感知到,真理就是真理,良善就是良善。
我获准通过大量经历得知,情况就是这样。因为地狱团伙中有许多人已经确认反对真理的虚假和反对良善的邪恶,由此具有这种性质:他们不想听到任何真理,更不想理解它;于是,其他人就对这些人形成一个观点:他们不能理解真理。但当虚假的说服从这些灵人那里被移除时,他们就获得理解真理的能力和官能,与那些处于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之人一样;不过很快,他们陷入他们以前的状态,又觉得自己似乎不能理解真理了;事实上,他们因理解了而极其愤怒,然后声称这仍不是真理。因为正是属于意愿的情感构成属于人的一切理解;理解力的生命本身来自情感。请想一想,任何人能不能在没有情感的情况下思考,情感能否不是思维的生命本身,因而不是理解力的生命。我们说情感,意思是说属于爱的情感,或在其延续中的爱。这清楚表明,人的确能摧毁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感知,这种事是通过邪恶之虚假做到的;然而,他仍不会因此摧毁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他若真的能摧毁,就不再是一个人了,因为人本身就在于这种官能。正是凭借这种官能,人死后会活着,那时看上去就是一个人;因为神性与这种官能结合。因此,尽管就其两种生命,就是其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而言,一个人可能会厌恶神性;然而,凭借他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能力,他仍拥有与神性的结合,从而活到永远。由此可见,“有话赐给蝗虫,不许它们杀死人”表示他们仍不可被剥夺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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