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26

626.启14:6.

626.启14:6.“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飞在天空中间,有永远的福音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表示对主的降临和即将由祂那里从天而降的新教会的宣告。“天使”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因而也指天堂(AR 5, 344, 465节)。“另一位天使”表示来自主的某种新事物;“飞在天空中间”表示俯视、观察和提供(AR 415节),在此表示提供教会中由主那里从天而降的某种新事物。“永远的福音”表示对主及其国度的降临的宣告(AR 478, 553节)。“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教会之人,宣告将向他们作出。这句话之所以也指宣告新教会即将由主那里从天而降,是因为主的降临涉及两件事:最后的审判和最后审判之后的新教会。第19和20章论述了最后的审判,第21和22章论述了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福音”和“传(福音)”表示对主及其国度的降临的宣告,这一点从前面(AR 478节)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读者可查阅那里的经文。

真实的基督教 #521

521.但是,我的朋

521.但是,我的朋友,父母才是遗传之恶的唯一源头。这遗传之恶并非人实际所犯罪恶本身,而是朝向这恶的倾向。这是谁都会承认的事,只要他在自己的经验中运用推理能力。谁不知道小孩子一生下来,面貌、举止、性情与其父母大致相似,甚至孙辈、曾孙辈也类似其祖父母、曾祖父母?很多人还能以此,甚至凭着面相辨别各家族,甚至各民族,如辨别非洲人与欧洲人,那不勒斯人与德国人,英国人与法国人等等。谁不能通过面貌、眼睛、言谈举止认出犹太人?并且,你若能感知人与生俱来的本性所放射的生命气场,同样能确信他们的性情与心智的这种相似性。
由此可知,人并非生来就进入实际的邪恶,而只是进入朝向这些邪恶的一种倾向,或多或少偏向某些特定邪恶。所以,死后人受审判不是根据遗传之恶,而是根据他本人实际犯下的罪恶。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主的律例明显看出来: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各人要因自己的罪被处死。(申命记24:16)
在灵界,这一点通过死于婴儿期之人的状况向我证明了;他们只有向恶的倾向,也就是说,他们想去做,但没去做。因为他们是在主的看顾下被抚养长大,并得救。
刚才所提到的这种向恶的倾向与偏好,会通过父母遗传给孩子及其后代,只有通过从主新生,即所谓的重生才能被打破。若不重生,这倾向不但持续存留,还会通过历代父母强化,变得更容易倾向邪恶,最终倾向各种罪恶。正是由于这个原因,犹太人仍是其祖犹大的形像。这犹大娶迦南女子为妻,与他儿媳他玛行淫,从而生了他们的三个分支。所以,这遗传的性情随着时间推移逐渐强化,以至于现在犹太人仍不能发自内心接纳和信奉基督教。之所以说他们不能,是因为其心智的内在意愿对此是抵触的,正是这种抵触的意愿造成了这种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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