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6.启14:6.“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飞在空中,有永远的福音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表对主的降临,和那即将由祂那里从天而降的新教会的宣告。“天使”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因而也表示天堂(5,344,465节)。“另一位天使”表示来自主的某种新事物;“飞在天空中”表示俯视、观察并预备(415节),在此表示教会中由主那里从天而来的某种新事物。“永远的福音”表示对主及其国度到来的宣告(478,553节)。“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教会之人,宣告就是向他们作出的。这句话之所以也表示宣告新教会即将由主那里从天而降,是因为主的到来涉及两件事:最后的审判,和最后审判之后的新教会。19和20章论述了最后的审判,21和22章论述了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福音”和“传(福音)”表示主及其国度到来的宣告,这一点从前面(478节)所引用的经文明显可知;在那里可以看出来。
397.㈠意愿和理解力
⑴人拥有两大本能,它们构成人的生命:一个被称为意愿,另一个被称为理解力。意愿和理解力彼此完全不同,但又被造为一体;当合而为一时,它们就被称为心智;所以,人的心智是由它们构成的,人的整个生命就其初始而言,就在于此,并由此存在于身体中。
⑵正如井然有序的宇宙万物皆关乎善与真那样,人里面的一切事物皆关乎意愿和理解力,因为人里面的良善与意愿相关、真理与理解力相关。这两大本能,或他的孪生生命,就是它们的容器和主体。其中意愿是接受良善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而理解力是接受真理的一切事物的容器和主体。人里面再没有别处可接受各种良善和真理的了;正因如此,也没有别处可接受爱与信的了,因为爱属于善,善属于爱,而信属于真,真属于信。
⑶同样,意愿和理解力构成一个人的灵,因为他的聪明智慧居于其中,他的爱和仁,以及总体的生命也居于其中。身体仅仅是顺从。
⑷没有什么比知道意愿和理解力如何构成一个心智更为重要的了。它们构成一个心智,如同良善和真理构成一体。意愿和理解力之间的婚姻与良善和真理之间的婚姻是一回事。等到下文阐述良善与真理时,该婚姻的性质就会一目了然,即:正如良善是事物的存在(实体),真理是其彰显(形成),人的意愿是其生命的存在,而理解力则是其生命的彰显。因为属于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取得形式,并在那里显为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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