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6.启14:6.“我又看见另有一位天使飞在天空中间,有永远的福音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表示对主的降临和即将由祂那里从天而降的新教会的宣告。“天使”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因而也指天堂(AR 5, 344, 465节)。“另一位天使”表示来自主的某种新事物;“飞在天空中间”表示俯视、观察和提供(AR 415节),在此表示提供教会中由主那里从天而降的某种新事物。“永远的福音”表示对主及其国度的降临的宣告(AR 478, 553节)。“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教会之人,宣告将向他们作出。这句话之所以也指宣告新教会即将由主那里从天而降,是因为主的降临涉及两件事:最后的审判和最后审判之后的新教会。第19和20章论述了最后的审判,第21和22章论述了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福音”和“传(福音)”表示对主及其国度的降临的宣告,这一点从前面(AR 478节)引用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读者可查阅那里的经文。
18.我们首先讨论神性存在,接着讨论神性本质。这二者看似是一回事,而事实上,存在比本质更普遍,因为本质以存在为先决条件,并通过存在而存在。神的存在,或神性存在是无法言传的,因为它超出人类的一切思想观念。人类思维只能理解受造和有限之物,而诸如非受造和无限之物是无法理解的。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万物的源头,并且为了万物的存在而存在于万物之中。以下要点有助于对神性存在形成进一步的概念。
⑴独一神因存在而名为耶和华,这是因为唯有祂今在,昔在,永在,祂是首先的和末后的,是初和终,是阿拉法和俄梅戛。
⑵这独一神是实质本身和形式本身,天使和世人是来自祂的实质和形式;他们越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他们越是祂的形像和样式。
⑶神性存在是存在本身,同时也是彰显本身。
⑷神性存在和彰显本身不可能产生也是存在和彰显本身的另一个神性。所以,具有相同本质的另一位神是不可能的。
⑸从古至今,多神的教义完全是误解神性存在的结果。
现逐一解读上述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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