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5.“他们在神的宝座面前是没有瑕疵的”表因为他们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没有瑕疵的”表示那些未陷入邪恶,因而处于真理的人;因为“瑕疵”表示虚假,严格来说,表示源于邪恶的虚假。“神的宝座”表示主和天堂(14,233节);因为所有处于源自主的良善之人,都看似处于真理,所以“他们在神的宝座前是没有瑕疵的”表示他们处于来自主源于良善的真理。事实上,所有正在被主引领之人都被保守在来自祂的良善中,除了真理之外,没有任何东西从这良善发出;即便有虚假发出,那也是表面的虚假,主将其视同真理,只是经过天堂之光的改进,披上了另一种色彩而已;因为从内居于它里面的良善使其具有这种资格。事实上,虚假既有源于邪恶的,也有源于良善的,就外在形式而言,它们看上去十分相似,然而它们截然不同,因为在内之物构成本质,并产生它们的性质。由于“瑕疵”表示虚假,故:
亚伦的种中身体有残疾者禁止接近祭坛,或进到幔子里面。(利未记21:17-23)
以此表示他们不当有瑕疵。还禁止:
将有残疾的公牛,牛犊,绵羊,山羊或羊羔献上。(利未记22:19-25)
那里还列举了各种残疾。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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