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4.启14:5.“在他们口中察不出谎言来”表他们不会出于狡猾和企图谈论并说服人相信虚假与邪恶。“口”表示言论、讲道和教义(452节),“谎言”表示通过虚假说服人相信邪恶,尤其是出于狡猾和企图的说服;因为凡出于狡猾和诡诈说服人相信某事的人,也是出于企图进行说服;事实上,狡猾和诡诈自己另有盘算,并将其目的掩藏起来,一有机会就行出来。在圣言中,“谎言”表示虚假和谎话;“诡诈”(deceit,或译诡计)表示出于企图的虚假和谎话;如以下经文:
耶稣就指着拿但业说,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里面是没有诡诈的。(约翰福音1:47);
以色列所剩下的人必不说谎言,口中也没有诡诈的舌头。(西番雅书3:13)
他未行强暴,口中也没有诡诈。(以赛亚书53:9)
富户满行强暴,居民也说谎言,他们口中的舌头是诡诈的。(弥迦书6:12)
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好流人血弄诡诈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诗篇5:6)
耶和华啊,求你救我的灵魂脱离说谎的嘴唇和诡诈的舌头。(诗篇120:2,3)
他们教舌头学习说谎,你的住处在诡诈的人中,他们因行诡诈,不肯认识我。(耶利米书9:5,6)
以法莲用谎话、以色列家用诡计围绕我。(何西阿书 11:12)
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同伴,你要从我的坛那里把他捉去,他必要治死。(出埃及记21:14)
以诡诈为耶和华行事的,必受咒诅。(耶利米书48:10)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耶利米书5:26-27; 8:5; 14:14; 23:26;何西阿书7:16;西番雅书1:9;诗篇17:1; 24:4; 35:20, 21; 36:3; 50:19; 52:2, 4; 72:14; 109:2; 119:118;约伯记13:7; 27:4)。在圣言中,“毒蛇”、“鳄鱼”和“蝰蛇”表示诡诈之人,它们的“毒液”表示诡诈。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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