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23

623.“作初熟的果

623.“作初熟的果子归与神和羔羊”表基督天堂的初始,即承认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初熟的果子”表示头生的,也表示先收聚的,因而表示开始,在此表示由基督徒所组成的新天堂的开始;如前所述,“神和羔羊”在此表示主的万有所出自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以及所发出的神性,因而表示里面有三位一体的那一位神。在此有必要说一说“初熟的果子”。在以色列教会,经上吩咐:
要将田间产物的初熟果子,就是初熟的五谷、酒、油、树上的果子,以及羊毛,献给耶和华为圣物,它们由耶和华赐给亚伦,在他之后给大祭司。(出埃及记22:29; 23:10;民数记13:20; 15:17-22; 18:8-20;申命记18:4; 26:1等)。同样吩咐:
他们要在收割节和除酵节庆祝初熟的成果。(出埃及记23:14-16, 19, 26;利未记23:9-15, 20-25;民数记28:26-31)。原因在于,“初熟的果子”(或“初熟的产物或成果”)表示先出生,然后成长,正如婴孩成长为大人,或幼苗长成长为大树,因而它们表示所有后续发展的阶段,直到事物的完结,因为接下来的一切都存在于最初中,正如大人存在于婴孩中,大树存在于嫩苗中;由于这最初存在于其后续阶段之前,天堂和教会中的最初也一样,故“初熟的果子”(或“初熟的产物或成果”)归主为圣,并庆祝“初熟节”。在以下经文(耶利米书22:29;23:10;以西结书20:40;弥迦书7:1;申命记33:15,21)中,“初熟的果子”所表相同。

诠释启示录 #586

586.“以至于不可

586.“以至于不可拜鬼魔”表示他们不可敬拜自己的混乱欲望。这从“拜”和“鬼魔”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敬拜;“鬼魔”是指恶欲。“鬼魔”之所以表示恶欲,是因为鬼魔是指地狱灵,所有地狱灵都无非是恶欲。事实上,地狱里的所有灵人,以及天堂里的所有天使都来自人类;每个人死后都变成他生命的品质在世上的样子,因而变成他情感的品质的样子;因此,人死后完全就是他自己的情感,善人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恶人是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此外,每个人死后都根据他的情感思考、意愿和行动。对邪恶和虚假的情感就是那被称为欲望,并由“鬼魔”来表示的。

还要简单解释一下“拜鬼魔”是什么意思。每个人都与灵人联系在一起;没有与他们的联系和结合,没有人能存活;与人同在的灵人与他的情感或欲望的品质是一致的。因此,当人在敬拜中不注视主或邻舍,而是注视自己和世界时,也就是说,当他拜神的唯一目的是获得荣誉和财富,或能伤害其他人时,他拜的就是鬼魔;因为那时,存在于他的敬拜中的,不是主,而是与他紧密联系的地狱灵。这些灵人如此疯狂,以至于以为他们是神,要得到敬拜;因为每个灵人,以及处于自我之爱的每个世人,都渴望被当作神来敬拜;因此,当人们死后变成魔鬼-灵时,他们就拥有这种疯狂的欲望;这就是“拜鬼魔”所表示的。

“祭祀鬼魔或向鬼魔献祭”也表示这种敬拜。摩西五经:

他们用外邦神明惹神妒忌,以可憎之物惹祂发怒。他们祭祀鬼魔,而非神,是他们不认识的神。(申命记32:16, 17)

利未记:

以色列人必在会幕门口献祭,他们必不再将祭牲献给他们行淫所随从的鬼魔。(利未记17:7)

在会幕门口所献的祭代表对主的敬拜,因为祭坛,以及帐幕代表主所在的天堂;而在别处所献的祭代表主不在其中的敬拜,因而表示对鬼魔的敬拜;这是因为那时,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

所以在诗篇:

他们把自己的儿女祭祀鬼魔。(诗篇106:37)

这完全是地狱的;但在灵义上,“祭祀儿女”表示通过他们的恶欲扭曲和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

以赛亚书:

猛兽(tziim)必与土狼(ijim)相遇,林中鬼魔与他的同伴相遇,连夜间的怪物也必在那里栖身,为自己寻找休息的地方。(以赛亚书34:14)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通过肉体和纯属世欲望而对教会的彻底摧毁,各种邪恶和虚假都从这些欲望中流出来;这些欲望由“猛兽(tziim)和土狼(ijim)”,以及“夜间的怪物和林中的鬼魔或萨梯”来表示。

在别处也一样:

猛兽(tziim)必在那里歌唱,他们的房屋满了鸱鸮,猫头鹰或夜鸟的女儿必在那里居住,林中的鬼魔必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21)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就拥有这种纯属世和肉体的欲望,“他们的房屋满了这些东西”、“它们必在那里居住和跳舞”表示这些欲望构成他们心智的生命。“房屋”表示人的内在或外在心智与其中的事物;“猫头鹰或夜鸟的女儿”表示虚假,“林中的鬼魔或萨梯”表示纯肉体欲望。在启示录,同样的话论及巴比伦:

巴比伦成了鬼魔的住处和各样污秽之灵的巢穴,并各样污秽可憎之鸟的巢穴。(启示录18:2)

主所赶出去、那时附在许多人身上的鬼魔表示侵扰教会的各种虚假,主把教会从这些虚假中释放出来(如马太福音8:16, 28; 9:32, 33; 10:8; 12:22; 15:22; 马可福音1:32–34; 路加福音4:33–38, 41; 8:2, 26–40; 9:1, 37–44, 49, 50; 13:32; 以及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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