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3.“作初熟的果子归与神和羔羊”表基督天堂的初始,即承认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初熟的果子”表示头生的,也表示先收聚的,因而表示开始,在此表示由基督徒所组成的新天堂的开始;如前所述,“神和羔羊”在此表示主的万有所出自的神性本身,和神性人身,以及所发出的神性,因而表示里面有三位一体的那一位神。在此有必要说一说“初熟的果子”。在以色列教会,经上吩咐:
要将田间产物的初熟果子,就是初熟的五谷、酒、油、树上的果子,以及羊毛,献给耶和华为圣物,它们由耶和华赐给亚伦,在他之后给大祭司。(出埃及记22:29; 23:10;民数记13:20; 15:17-22; 18:8-20;申命记18:4; 26:1等)。同样吩咐:
他们要在收割节和除酵节庆祝初熟的成果。(出埃及记23:14-16, 19, 26;利未记23:9-15, 20-25;民数记28:26-31)。原因在于,“初熟的果子”(或“初熟的产物或成果”)表示先出生,然后成长,正如婴孩成长为大人,或幼苗长成长为大树,因而它们表示所有后续发展的阶段,直到事物的完结,因为接下来的一切都存在于最初中,正如大人存在于婴孩中,大树存在于嫩苗中;由于这最初存在于其后续阶段之前,天堂和教会中的最初也一样,故“初熟的果子”(或“初熟的产物或成果”)归主为圣,并庆祝“初熟节”。在以下经文(耶利米书22:29;23:10;以西结书20:40;弥迦书7:1;申命记33:15,21)中,“初熟的果子”所表相同。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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