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20

620.启14:4.

620.启14:4.“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他们原是童身”表他们没有在教会的真理中掺入杂质,以信之虚假玷污它们,而是因它们是真理而热爱真理。“妇女”表示源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对虚假的情感的教会(参看434,533节),在此表示源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因为经上说“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沾染妇女”与奸淫并行淫所表相同。“奸淫和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参看134节)。“他们原是童身”表示他们热爱真理,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因而出于属灵的情感而热爱真理;“童身”(即童女或处女,virgins)之所表示这些人,是因为“童女”(或处女,童身,virgins)表示作为渴望与主结合,成为妻子的新妇的教会;渴望与主结合的教会热爱真理,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当人照真理生活时,结合就是藉着真理实现了。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被称为“童女”和“女儿”(或女子);因为“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
在主的教会,所有这样的人都由“童女”(或童身)来表示,无论是少女或少男,妻子或丈夫,男孩或老年男子,女孩或老年妇女;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 “童女”(或“处女”、“童身”)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如:“处女以色列”(耶利米书18:13;31:4,21;阿摩司书5:2;约珥书1:8);“犹大的处女”(耶利米哀歌1:15);“锡安的处女”(列王纪下19:21;以赛亚书37:22;耶利米哀歌1:4; 2:13);“耶路撒冷的处女”(耶利米哀歌2:10);“我百姓的处女”(耶利米书14:17)。因此,主将教会比作“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等)。在耶利米书,经上说:
以色列的处女哪,我要再建立你,你就被建立,你必与欢乐的人一同跳舞而出。(耶利米书31:4,13)
诗篇:
神啊,他们已经看见你,看见我的神、我的王行走,进入圣所;都在击鼓的童女中间。(诗篇68:24,25)
王的女儿在你尊贵妇女之中,王后佩戴俄斐金饰站在你右手边;女儿啊,你要听、要看;王羡慕你的美貌;推罗的女儿必来送礼,民中的富足人也必向你求恩;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陪伴她的童女要进入王宫。(诗篇 45:9-15)
在这段经文中,“王”表示主,“王后”表示作为妻子的教会,“女儿”和“童女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
在圣言其它部分,与“少年”(或少男)一并提及的“处女”(或少女,童女)表示类似的情感,因为“少年”(或少男)表示真理,“处女”(或少女,童女)表示对这些真理的情感;如以下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差饥荒到地上,人饥饿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的男子必因干渴发昏。(阿摩司书8:11,13)
西顿哪,你当惭愧;因为大海说,我没有劬劳,也没有生产,没有养育少男,也没有抚养童女。(以赛亚书23:4)
主将处女,就是犹大的女儿踹下,像在酒榨中一样;看我的痛苦,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耶利米哀歌1:4,15,18)
祂的良善何等大,祂的荣美何其盛;五谷健壮少男,新酒培养处女。(撒迦利亚书9:17)
城中街道上必满有男孩女孩在街上玩耍。(撒迦利亚书8:5)
耶路撒冷的处女坐在地上;锡安的处女哪,我可将你比作什么呢?我的处女和少男都在街上躺卧。 (耶利米哀歌2:10,13,21)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耶利米书51:20-23;耶利米哀歌5:11,13,14;以西结书9:4, 6;诗篇78:62-64;申命记32:25)。

诠释启示录 #989

989.“兽的国就黑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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