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20

620.启14:4.

620.启14:4.“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他们原是童身”表他们没有在教会的真理中掺入杂质,以信之虚假玷污它们,而是因它们是真理而热爱真理。“妇女”表示源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对虚假的情感的教会(参看434,533节),在此表示源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因为经上说“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沾染妇女”与奸淫并行淫所表相同。“奸淫和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参看134节)。“他们原是童身”表示他们热爱真理,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因而出于属灵的情感而热爱真理;“童身”(即童女或处女,virgins)之所表示这些人,是因为“童女”(或处女,童身,virgins)表示作为渴望与主结合,成为妻子的新妇的教会;渴望与主结合的教会热爱真理,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当人照真理生活时,结合就是藉着真理实现了。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被称为“童女”和“女儿”(或女子);因为“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
在主的教会,所有这样的人都由“童女”(或童身)来表示,无论是少女或少男,妻子或丈夫,男孩或老年男子,女孩或老年妇女;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 “童女”(或“处女”、“童身”)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如:“处女以色列”(耶利米书18:13;31:4,21;阿摩司书5:2;约珥书1:8);“犹大的处女”(耶利米哀歌1:15);“锡安的处女”(列王纪下19:21;以赛亚书37:22;耶利米哀歌1:4; 2:13);“耶路撒冷的处女”(耶利米哀歌2:10);“我百姓的处女”(耶利米书14:17)。因此,主将教会比作“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等)。在耶利米书,经上说:
以色列的处女哪,我要再建立你,你就被建立,你必与欢乐的人一同跳舞而出。(耶利米书31:4,13)
诗篇:
神啊,他们已经看见你,看见我的神、我的王行走,进入圣所;都在击鼓的童女中间。(诗篇68:24,25)
王的女儿在你尊贵妇女之中,王后佩戴俄斐金饰站在你右手边;女儿啊,你要听、要看;王羡慕你的美貌;推罗的女儿必来送礼,民中的富足人也必向你求恩;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陪伴她的童女要进入王宫。(诗篇 45:9-15)
在这段经文中,“王”表示主,“王后”表示作为妻子的教会,“女儿”和“童女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
在圣言其它部分,与“少年”(或少男)一并提及的“处女”(或少女,童女)表示类似的情感,因为“少年”(或少男)表示真理,“处女”(或少女,童女)表示对这些真理的情感;如以下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差饥荒到地上,人饥饿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的男子必因干渴发昏。(阿摩司书8:11,13)
西顿哪,你当惭愧;因为大海说,我没有劬劳,也没有生产,没有养育少男,也没有抚养童女。(以赛亚书23:4)
主将处女,就是犹大的女儿踹下,像在酒榨中一样;看我的痛苦,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耶利米哀歌1:4,15,18)
祂的良善何等大,祂的荣美何其盛;五谷健壮少男,新酒培养处女。(撒迦利亚书9:17)
城中街道上必满有男孩女孩在街上玩耍。(撒迦利亚书8:5)
耶路撒冷的处女坐在地上;锡安的处女哪,我可将你比作什么呢?我的处女和少男都在街上躺卧。 (耶利米哀歌2:10,13,21)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耶利米书51:20-23;耶利米哀歌5:11,13,14;以西结书9:4, 6;诗篇78:62-64;申命记32:25)。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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