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20

620.启14:4.

620.启14:4.“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他们原是童身”表他们没有在教会的真理中掺入杂质,以信之虚假玷污它们,而是因它们是真理而热爱真理。“妇女”表示源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对虚假的情感的教会(参看434,533节),在此表示源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因为经上说“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沾染妇女”与奸淫并行淫所表相同。“奸淫和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参看134节)。“他们原是童身”表示他们热爱真理,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因而出于属灵的情感而热爱真理;“童身”(即童女或处女,virgins)之所表示这些人,是因为“童女”(或处女,童身,virgins)表示作为渴望与主结合,成为妻子的新妇的教会;渴望与主结合的教会热爱真理,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当人照真理生活时,结合就是藉着真理实现了。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被称为“童女”和“女儿”(或女子);因为“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
在主的教会,所有这样的人都由“童女”(或童身)来表示,无论是少女或少男,妻子或丈夫,男孩或老年男子,女孩或老年妇女;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 “童女”(或“处女”、“童身”)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如:“处女以色列”(耶利米书18:13;31:4,21;阿摩司书5:2;约珥书1:8);“犹大的处女”(耶利米哀歌1:15);“锡安的处女”(列王纪下19:21;以赛亚书37:22;耶利米哀歌1:4; 2:13);“耶路撒冷的处女”(耶利米哀歌2:10);“我百姓的处女”(耶利米书14:17)。因此,主将教会比作“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等)。在耶利米书,经上说:
以色列的处女哪,我要再建立你,你就被建立,你必与欢乐的人一同跳舞而出。(耶利米书31:4,13)
诗篇:
神啊,他们已经看见你,看见我的神、我的王行走,进入圣所;都在击鼓的童女中间。(诗篇68:24,25)
王的女儿在你尊贵妇女之中,王后佩戴俄斐金饰站在你右手边;女儿啊,你要听、要看;王羡慕你的美貌;推罗的女儿必来送礼,民中的富足人也必向你求恩;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陪伴她的童女要进入王宫。(诗篇 45:9-15)
在这段经文中,“王”表示主,“王后”表示作为妻子的教会,“女儿”和“童女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
在圣言其它部分,与“少年”(或少男)一并提及的“处女”(或少女,童女)表示类似的情感,因为“少年”(或少男)表示真理,“处女”(或少女,童女)表示对这些真理的情感;如以下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差饥荒到地上,人饥饿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的男子必因干渴发昏。(阿摩司书8:11,13)
西顿哪,你当惭愧;因为大海说,我没有劬劳,也没有生产,没有养育少男,也没有抚养童女。(以赛亚书23:4)
主将处女,就是犹大的女儿踹下,像在酒榨中一样;看我的痛苦,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耶利米哀歌1:4,15,18)
祂的良善何等大,祂的荣美何其盛;五谷健壮少男,新酒培养处女。(撒迦利亚书9:17)
城中街道上必满有男孩女孩在街上玩耍。(撒迦利亚书8:5)
耶路撒冷的处女坐在地上;锡安的处女哪,我可将你比作什么呢?我的处女和少男都在街上躺卧。 (耶利米哀歌2:10,13,21)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耶利米书51:20-23;耶利米哀歌5:11,13,14;以西结书9:4, 6;诗篇78:62-64;申命记32:25)。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