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20

620.启14:4.

620.启14:4.“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他们原是童身”表他们没有在教会的真理中掺入杂质,以信之虚假玷污它们,而是因它们是真理而热爱真理。“妇女”表示源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源于对虚假的情感的教会(参看434,533节),在此表示源于对真理的情感的教会,因为经上说“这些人未曾沾染妇女”;“沾染妇女”与奸淫并行淫所表相同。“奸淫和行淫”表示玷污和歪曲圣言(参看134节)。“他们原是童身”表示他们热爱真理,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因而出于属灵的情感而热爱真理;“童身”(即童女或处女,virgins)之所表示这些人,是因为“童女”(或处女,童身,virgins)表示作为渴望与主结合,成为妻子的新妇的教会;渴望与主结合的教会热爱真理,是因为它们是真理;当人照真理生活时,结合就是藉着真理实现了。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被称为“童女”和“女儿”(或女子);因为“以色列”、“锡安”和“耶路撒冷”表示教会。
在主的教会,所有这样的人都由“童女”(或童身)来表示,无论是少女或少男,妻子或丈夫,男孩或老年男子,女孩或老年妇女;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 “童女”(或“处女”、“童身”)的地方明显看出来,如:“处女以色列”(耶利米书18:13;31:4,21;阿摩司书5:2;约珥书1:8);“犹大的处女”(耶利米哀歌1:15);“锡安的处女”(列王纪下19:21;以赛亚书37:22;耶利米哀歌1:4; 2:13);“耶路撒冷的处女”(耶利米哀歌2:10);“我百姓的处女”(耶利米书14:17)。因此,主将教会比作“十个童女”(马太福音25:1等)。在耶利米书,经上说:
以色列的处女哪,我要再建立你,你就被建立,你必与欢乐的人一同跳舞而出。(耶利米书31:4,13)
诗篇:
神啊,他们已经看见你,看见我的神、我的王行走,进入圣所;都在击鼓的童女中间。(诗篇68:24,25)
王的女儿在你尊贵妇女之中,王后佩戴俄斐金饰站在你右手边;女儿啊,你要听、要看;王羡慕你的美貌;推罗的女儿必来送礼,民中的富足人也必向你求恩;王的女儿在里面极其荣华;她的衣服是用金线绣的,她要穿锦绣的衣服被引到王前;陪伴她的童女要进入王宫。(诗篇 45:9-15)
在这段经文中,“王”表示主,“王后”表示作为妻子的教会,“女儿”和“童女表示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
在圣言其它部分,与“少年”(或少男)一并提及的“处女”(或少女,童女)表示类似的情感,因为“少年”(或少男)表示真理,“处女”(或少女,童女)表示对这些真理的情感;如以下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差饥荒到地上,人饥饿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的男子必因干渴发昏。(阿摩司书8:11,13)
西顿哪,你当惭愧;因为大海说,我没有劬劳,也没有生产,没有养育少男,也没有抚养童女。(以赛亚书23:4)
主将处女,就是犹大的女儿踹下,像在酒榨中一样;看我的痛苦,我的处女和少年人都被掳去。(耶利米哀歌1:4,15,18)
祂的良善何等大,祂的荣美何其盛;五谷健壮少男,新酒培养处女。(撒迦利亚书9:17)
城中街道上必满有男孩女孩在街上玩耍。(撒迦利亚书8:5)
耶路撒冷的处女坐在地上;锡安的处女哪,我可将你比作什么呢?我的处女和少男都在街上躺卧。 (耶利米哀歌2:10,13,21)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如耶利米书51:20-23;耶利米哀歌5:11,13,14;以西结书9:4, 6;诗篇78:62-64;申命记32:25)。

揭秘启示录 #6

6.“他便将神的道和

6.“他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表凡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人。经上论到约翰说,“他将神的道证明出来”,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5节),故在灵义上所指的是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从来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并因此所表示的,并且取代“约翰”的,是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进而是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正是这些人“证明出来”,也就是看见,承认,发自内心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是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可以得到证实。启示录中的“耶稣基督”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Divine Human);“神”指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
至于“证明出来”的灵义,它论及真理,因为在世间,要见证的正是真理,见证以后真理才得到承认。然而,在天堂,真理自己就能自我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天使一听闻真理,当即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所教导的,故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后,祂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所发出的真理本身,对此,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而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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