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2.“并且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表示唯独祂能拯救。“钥匙”表示打开和关闭的能力,在此表示打开地狱,好叫人可以被领出去,以及关闭地狱,免得他又进去的能力。因为人生在各种邪恶中,因而生在地狱里,邪恶就是地狱;他被主从地狱中领出来,打开地狱的能力属于主。“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不是指投入地狱的能力,而是指拯救的能力,因为就在它之前的话是:“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这句话表示唯独祂是永生(AR 60节);主从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投入地狱。在一些经文(如启示录3:7; 9:1; 20:1; 以赛亚书22:21, 22; 马太福音16:19; 路加福音11:52)中,“钥匙”也表示打开和关闭的能力。主的能力不仅掌管天堂,也掌管地狱,因为地狱通过与天堂的对立而被保持在秩序和联系中;因此,掌管这一个的,必掌管那一个;否则人无法得救;得救就是从地狱中被领出来。
59.“我曾死过”表示在教会中,祂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曾死过”不是指祂曾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而指祂曾在教会被漠视,祂的神性人身没有得到承认,因为祂在世人当中就是这样“死的”。祂自永恒而来的神性的确得到了承认,但这神性是耶和华自己。然而,祂的人身却没有被承认是神性,尽管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的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就像灵魂与身体一样,因而不是二,而是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当祂里面的神性与人身因“祂的人身不是神性,而是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的说法而分离时,在这种情况下,祂在世人当中就是死的。关于这种分离,并以这种方式使主成为死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和《圣治》(262-2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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