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8.“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表除了被主接入这新天堂的基督徒外,基督徒当中没有其他人能理解、因而出于爱和信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这歌”表示对主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赞颂(279,617节);“学”表示在自己里面从内领悟的确如此,也就是理解、从而接受和承认;否则,学了也是没学,因为他没有保留下来。“十四万四千人”表示那些承认唯独主为天地之神的人(612节)。基督徒当中没有其他人能学这歌,也就是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因为他们从小就吸收了这样的观念:彼此不同的神性三位格是存在的;因为关于三位一体的教义教导说:“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尽管又补充说:这三者为一,然而,他们在思想上却将神性本质一分为三,而神性本质是无法分割的;由于这个原因,他们靠近父,因为父排在第一位。此外,教会的领袖们教导说,他们要祈求父为了子的缘故差派圣灵;这巩固了他们三的观念,以致他们无法将子视为神,与父同等,且与父为一,而是将子等同于其他任何凡人,尽管就其人身而言,子就是公义,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由于他们的这种思想观念,导致他们无法理解生在世间的这位主怎么可能是天地之神,更不理解祂就是那独一神,哪怕他们曾听到并诵读前面(613节)所引用的一切经文,还有以下经文: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12:4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3,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
还有:
祂从父耶和华成孕,因而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路加福音1:34,35,38)
因此,神性本质本身是祂的;此外在其它地方也有其它许多类似的话。谁都能看出,这些话都是指着那生在世上的主说的;又如:
祂与父为一;祂他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人看见了祂,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0:28, 38; 14:6-11)
他们也许听过并读过这些话,然而却无法放弃那从小就孕育,后来又通过他们的老师在他们里面加以确认的观念;这种观念关闭了他们的理性官能,以致他们看不到,即不能理解主的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9)
他们也不明白,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这人身与父的神性,也就是自成孕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相结合,以便人类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成为可能。这就是主降世,并荣耀祂人身的原因,主在约翰福音充分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5,6)
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所有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 23, 26; 6:56等)
由此明显可知,主降世并荣耀祂的人身,其目的是为了人与父神在祂里面并通过祂结合,因此当靠近主。这一点也是主经常说的话所确认的,即:“人必须信祂,好得永生”(参看553节)。
谁看不出,这一切是主指着在其人身里面的祂自己说的;若非祂的人身是神性,祂永远不会说,也不可能说,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并且必须要信祂,以便他们得永生。“奉主的名求父”(约翰福音15:16;16:23)意思不是说直接靠近父神,也不是说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祈求,而是说靠近主,并通过祂靠近父,因为父在子里面,他们为一,正如祂自己所教导的。这才是“奉主名”求所表示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能明显看出来:
不信子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18)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耶稣说,凡为我名接待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路加福音9:4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此处还有其它地方提到“奉主的名”(马太福音7:22;18:5,20;19:29;23:39;马可福音9:37;16:17;路加福音13:35; 19:38; 24:47;约翰福音1:12;2:23;5:43;12:13; 15:16;16:23-24,26-27;17:6)。“神的名”和“父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参看81,165,584节)。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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