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18

618.“除了那十四

618.“除了那十四万四千人以外,没有人能学这歌”表除了被主接入这新天堂的基督徒外,基督徒当中没有其他人能理解、因而出于爱和信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这歌”表示对主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赞颂(279,617节);“学”表示在自己里面从内领悟的确如此,也就是理解、从而接受和承认;否则,学了也是没学,因为他没有保留下来。“十四万四千人”表示那些承认唯独主为天地之神的人(612节)。基督徒当中没有其他人能学这歌,也就是承认唯独主是天地之神,因为他们从小就吸收了这样的观念:彼此不同的神性三位格是存在的;因为关于三位一体的教义教导说:“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尽管又补充说:这三者为一,然而,他们在思想上却将神性本质一分为三,而神性本质是无法分割的;由于这个原因,他们靠近父,因为父排在第一位。此外,教会的领袖们教导说,他们要祈求父为了子的缘故差派圣灵;这巩固了他们三的观念,以致他们无法将子视为神,与父同等,且与父为一,而是将子等同于其他任何凡人,尽管就其人身而言,子就是公义,被称为“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 6; 33:15, 16)。
由于他们的这种思想观念,导致他们无法理解生在世间的这位主怎么可能是天地之神,更不理解祂就是那独一神,哪怕他们曾听到并诵读前面(613节)所引用的一切经文,还有以下经文: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12:4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13:3)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3,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
还有:
祂从父耶和华成孕,因而祂的灵魂来自耶和华。(路加福音1:34,35,38)
因此,神性本质本身是祂的;此外在其它地方也有其它许多类似的话。谁都能看出,这些话都是指着那生在世上的主说的;又如:
祂与父为一;祂他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人看见了祂,就看见了父。(约翰福音10:28, 38; 14:6-11)
他们也许听过并读过这些话,然而却无法放弃那从小就孕育,后来又通过他们的老师在他们里面加以确认的观念;这种观念关闭了他们的理性官能,以致他们看不到,即不能理解主的这些话: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人进羊圈,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去,那人就是贼,就是强盗;我就是门,凡从我进来的,必然得救。(约翰福音10:1,9)
他们也不明白,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将这人身与父的神性,也就是自成孕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相结合,以便人类在祂里面并通过祂与父神结合成为可能。这就是主降世,并荣耀祂人身的原因,主在约翰福音充分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扔在火里烧了。(约翰福音15:5,6)
我为他们的缘故,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所有人都合而为一,正如你父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 23, 26; 6:56等)
由此明显可知,主降世并荣耀祂的人身,其目的是为了人与父神在祂里面并通过祂结合,因此当靠近主。这一点也是主经常说的话所确认的,即:“人必须信祂,好得永生”(参看553节)。
谁看不出,这一切是主指着在其人身里面的祂自己说的;若非祂的人身是神性,祂永远不会说,也不可能说,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并且必须要信祂,以便他们得永生。“奉主的名求父”(约翰福音15:16;16:23)意思不是说直接靠近父神,也不是说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祈求,而是说靠近主,并通过祂靠近父,因为父在子里面,他们为一,正如祂自己所教导的。这才是“奉主名”求所表示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也能明显看出来:
不信子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7,18)
记这些事要叫你们信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并且叫你们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耶稣说,凡为我名接待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我来的。(路加福音9:4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此处还有其它地方提到“奉主的名”(马太福音7:22;18:5,20;19:29;23:39;马可福音9:37;16:17;路加福音13:35; 19:38; 24:47;约翰福音1:12;2:23;5:43;12:13; 15:16;16:23-24,26-27;17:6)。“神的名”和“父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参看81,165,584节)。

诠释启示录 #1138

1138.启18:1

1138.启18:11.“地上的客商也都为她哭泣悲哀”表示那些为了谋取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之人的哀恸和悲伤。这从“客商”和“哭泣悲哀”的含义清楚可知:“客商”是指那些获得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之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获得邪恶和虚假的知识之人,在此是指那些为了利益,也就是名誉和财富而获得属于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的事物或知识之人。这就是“客商”的含义(可参看AE 840, 1104节)。“哭泣悲哀”是指悲伤和哀悼。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有四种人,此处描述了他们,即:被称为“地上列王”的人,被称为“地上客商”的人,被称为“货物客商”的人,被称为“船主和水手”的人。启18:9, 10论述了“地上的列王”,启18:11–14论述了“地上的客商”,启18:15–16论述了“货物的客商”,启18:17–19论述了“船主和水手”。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由此明显可知,主只有通过这些律法才能把人引入天堂,尽管祂拥有神性之爱,神性智慧和神性能力,也就是全能,并且祂出于神性之爱意愿,凭神性智慧知道一切,凭神性能力能做祂所意愿的事。因为被称为圣治律法的这些律法,是关于改造和重生,因而关于人类救赎的秩序律法,主不可能反对这些律法,因为反对它们就是反对祂自己的智慧和自己的爱,因而反对祂自己。第一条律法是,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然而,他仍应承认他所思所愿、所说所行的属于爱和信的良善和真理都来自主。这条律法暗示了第二条律法,即:人拥有自由,这自由也应看似他自己的,但他仍应承认,这不是他的,而是在他里面的主的。

这条律法从前一条律法可推知,因为自由与生命合而为一;没有自由,人无法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里面;正是出于自由,他才感觉并感知到这生命,因为正是出于自由,在一个人看来,他生命的一切行为似乎都是他自己的,是他所固有的;自由就是出于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则貌似出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能力。这种能力主要属于意愿,因为一个人会说,我有能力做我所意愿的事,我意愿我有能力所做的事;换句话说,我处于自由。再者,谁不能出于自由认为这一件事是善的,那一件事是恶的,或这一件事是真的,那一件事是假的?因此,自由,连同生命一起被赋予人,它从未从人那里被夺走;事实上,它被夺走或削弱到何等程度,人就在何等程度上感觉并感知到,他不是自己在活着,而是另一个人在他里面活着,并且属于他生命的一切事物的快乐都被夺走,或减少了,因为他成了奴隶。

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因而似乎是他自己的,这一点无需其它证据,只需经历本身就能得到证明。除了当他思考时,他出于自己思考,当他意愿时,他出于自己意愿,当他说话和行动时,他出于自己说话和行动之外,谁还有其它任何感觉或感知?但根据圣治的律法,人不可以知道别的,因为没有这种感觉和感知,他无法将任何事物接收到自己这里,或归于自己,或从自己那里产生任何事物,因而将不是来自主的生命的接受者,只是生命的代理人。他就像个机器,或像没有理解力和意愿的直立雕像,双手下垂,等待无法被赋予的流注。因为生命若不貌似被人接受和采用,就不会被保留,而是流过去,人由此从活的变得像一个死人,从一个理性灵魂变得没有理性,因而要么成为野兽,要么成为树桩。因为他将失去生活的快乐,也就是每个人貌似出于自己从接受、采用和产生中所获得的快乐;然而,快乐与生活行如一体,当夺走了生活的一切快乐时,你就会变冷并死亡。

如果不是出于圣治的律法,人应感觉并感知到生命和属于生命的一切似乎在他里面,他只是要承认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那么就没有任何东西,无论良善,还是真理,因而无论爱还是信,会归给他。如果没有任何东西能被归给,那么主就不会在圣言中吩咐说,人必须行善避恶,如果他行善,天堂将是他的产业,如果他作恶,地狱将是他的份;事实上,既不会有天堂,也不会有地狱,因为没有这种感知,人将不是人,因而将不是主的居所。主渴望人貌似出于自己来爱祂;因此,主与人一起住在祂自己的东西里面,主为了这个目的而将自己的东西赐予人,好叫祂可以反过来被爱。因为神性之爱在于这一点:它渴望自己的东西属于人,除非人感觉并感知到来自主的东西似乎是他自己的,否则情况不会是这样。

如果不是出于神性律法,人出于感觉和感知,只知道生命在他里面,那么人就不可能有他为之行动的目的;然而,他有这种目的是可能的,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似乎在他自己里面。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就是他的爱,也就是他的生命,而他为之行动的目的是他的爱或生命的快乐,目的在其中呈现自己的结果是功用。他为之行动的目的,也就是他生命之爱的快乐,在人里面被感觉和感知到,因为他行动所出于的目的能使他感觉和感知到它;如前所述,这目的就是爱,也就是生命。但当一个人承认属于他生命的一切都来自主时,主就会赐下祂爱的快乐和祝福,只要这个人作出这种承认,并履行功用。因此,当人通过承认和来自爱的信貌似出于自己将他生命的一切都归于主时,主反过来就会将祂生命的良善归于人,这良善伴随着一切满足或幸福和祝福。主也允许他从内层敏锐地感觉和感知到这种良善在他自己里面,就好像是他自己的,而且人越发自内心意愿他以信所承认的,就越敏锐。那时感知是相互的,因为主所喜悦的感知是,祂在人里面,人在祂里面,人所心满意足的感知是,他在主里面,主在他里面。这就是藉着爱,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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