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14

614.启14:2.

614.启14:2.“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像众水的声音”表主经由新天堂通过神性真理说话。“天上有声音”表示从主经由天堂而来的声音或言语;因为声音从天上听见时,就是从主来的;此处是经由“锡安山”所表示的基督徒新天堂而来,只“见羔羊站在锡安山,同祂又有十四万四千”(612,613节);“众水”表示神性真理(50节)。在以下经文中,类似的话就说到主经由天堂通过神性真理说话:
人子的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启示录1:15)
从宝座来的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启示录19:6)
以色列神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声音。(以西结书43:2)
耶和华的声音在众水之上,耶和华在多水之上。(诗篇29:3)
基路伯翅膀的响声,像大水的声音。(以西结书1:24)
“基路伯”表示圣言(239节),因而表示神性真理,主通过神性真理说话。

诠释启示录 #1019

1019.启16:1

1019.启16:19.“那大城裂为三段”表示取自圣言的真理教义的一切都消散了。这从“城”和“裂为三段”的含义清楚可知:“城”是指教义(对此,参看AE 223节);所指的是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因为它被称为“大城”;所指的是真理的教义的一切,因为经上补充说“列族的城也都倒塌了”,这句话表示良善的教义的一切;因为教义既论述论及信的真理,也论述论及爱的良善;因此,我们才会说真理的教义和良善的教义。“裂为三段”是指消散。“裂为三段”之所以是指消散,是因为“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当这些分裂时,随之而来的就是消散。“三”表示全部或一切、完整和完全,并论及真理(参看AE 532节)。以西结书(5:2)中“分为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

(第八诫)

现在要解释十诫的第八诫,“不可作假见证”。“作假见证”在最接近字面的意义上表示通过诬告邻舍而说邻舍的谎言。但它在内义上表示称公义为不义,称不义为公义,并通过虚假来证实它;而它在至内在的意义上表示歪曲圣言的真理和良善,另一方面表示通过利用谬误、表象、虚构、错误应用的知识、诡辩等等确认教义的虚假来证明这虚假是真理。这些确认本身和由此产生的说服就是假见证,因为它们是假证词。由此可见,此处所指的,不仅是法官面前的假见证,而且还是在屈枉正直中使公义成为不义,使不义成为公义的法官自己,因为他和证人自己一样扮演了假证人的角色。这同样适用于凡使直看似曲,使曲看似直的人,以及凡歪曲圣言的真理,败坏圣言的良善的教会领袖。总之,对真理的一切歪曲,无论这真理是属灵的,还是道德的和文明的,若是出于一颗邪恶的心来做的,就是假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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