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3.“都有祂父的名,写在额上”表出于他们里面的爱和信而对主的神性和神性人身的承认。“父的名”表示在万物皆来自、并被称为父的神性和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这二者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合而为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在天上,“父神”除了指主,并非指其他人,在新天堂,主也被称为父。此处经上之所以说“有祂父的名在额上”,还因为“父”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福音书的圣言中,当称呼为主时,“父”处处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子”则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当主荣耀了祂的人身时,这二者如同灵魂与身体,并身体与灵魂那样合一(21,170节);由于这二者为一,故经上在别处说“神和羔羊的名字在他们的额上”(启示录22:4)。因此,论到此处所论述的这些人,经上说他们“有父的名写在额上”,因为“以色列十二支派中受印的有十四万四千”表示高层天堂的天使,他们都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而“父”表示这良善,如前所述。此处所论述的天使是高层天堂的天使,这一点可见于第七章的解读,尤其369节。“写在额上”表示凭他们里面的爱和信仰而承认,“写”或“写在”表示他们里面的承认,“额”表示爱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或信仰(347,605节)。
被称为“父”的神性与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如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所以要靠近主的神性人身,并以此而非其它方式靠近被称为“父”的神性;证明这一点的圣言经文有很多,若加以引用,会占用大量篇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9-36,38-45节等)一书引用了许多,在此仅从中引用以下少许经文用来确认: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亲近男人,怎么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 1:30-35)
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向约瑟显现,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妇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约瑟没有和她同房,直到等她生了头生子。(马太福音1:20,25)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2,14)
犹太人想要杀耶稣,因祂称神为祂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回答说,凡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样做;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翰福音5:18-25)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 14:6-11)
我赐给我的羊永生;我与父原为一。犹太人恼怒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我行父的事;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13:3)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17:1-3,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我必成就。(约翰福音 14:13-14)
真理的圣灵不是凭自己说的,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翰福音16:13-14)
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5;等等)
旧约中的此类经文更多,仅从中引用少许: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祂起名叫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的意思)。(以赛亚书7:14)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这是他们所称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神真在你们中间,再没有别的神;救主,以色列的神啊,你实在是自隐的神。(以赛亚书45:14,15)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神。(以赛亚书45:21,22)
惟有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43:11)
我耶和华是你的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的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以赛亚书44:6)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如此说,我耶和华是造就万物,独自铺张诸天的。(以赛亚书44:24)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他们的救赎主大有能力;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 50:34)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的神。(以赛亚书54:5)
凡有血气的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是雅各的大能者。(以赛亚书49:26; 60:16)
至于我们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以赛亚书 47:4)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49:7)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路加福音1:68;以赛亚书62:11-12;63:1,4,9;耶利米书15:20-21;何西阿书13:4,14;诗篇31:5; 44:26; 49:15; 55:17-18; 69:18; 71:23; 103:4; 107:2; 130:7-8)。撒迦利亚书:
那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 14:8,9)
不过,这些只是少数。
971.启16:5.“我听见众水的天使说”表示来自属灵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这从“众水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众水的天使”是指主的属灵国度;因为在圣言中,“天使”表示属于主的某种事物,也表示一个天堂社群,以及天堂;此处“众水的天使”表示构成主的属灵国度的天堂,因为“水”表示真理,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在众天堂,神性真理被称为属灵的,而神性良善被称为属天的。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一个被称为属灵国度,另一个被称为属天国度。属灵国度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南方和北方。但属天国度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这些天堂位于东方和西方。因此,“众水的天使”是指由处于神性真理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灵国度;而“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在本章第七经文中有所描述)是指由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和那里的天使组成的属天国度,因为“祭坛”表示神性良善。“众水的天使”传讲主的公义,这一点从接下来这位天使所说的话明显看出来,我们稍后将解释这些话。
(关于第五诫续)
人停止、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到何等程度,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流入。所流入的良善是对知道并理解真理的情感,以及对意愿并实行良善的情感。但人无法通过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而停止邪恶,因为他自己自出生时起,因而出于自己的本性处于邪恶;邪恶无法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这就像一个人要避开自己的本性,这是不可能的。因此,使人避开它们的,必须是主,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然而,人应当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因为一个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会成为他自己的,并作为他自己的而归给他;但他不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永远不会成为他自己的,也永远不会归给他。从主来到人那里的东西必被人接受;它不能被接受,除非人意识到它,也就是说,貌似凭自己意识到它;这种相互性对改造来说是必要的。这就是为何十诫被赐下,又为何十诫吩咐人不可拜别神,不可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贪恋别人的房屋、妻子或仆人,因而当对邪恶的爱诱惑和煽动时,人甚至在思维上停止做这些事;它们是决不能做的,因为它们是反对神的罪,本身是属地狱的。因此,一个人避开罪或这些邪恶到何等程度,对真理和良善的爱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进入;这爱使人避开、最终远离这些如罪的邪恶。由于对真理和良善的爱使这些邪恶逃走,所以可知,人不是凭自己,而是靠主避开它们的,因为对真理和良善的爱来自主。如果一个人只出于对地狱的恐惧而避开邪恶,那么它们会撤退;但良善却没有取代它们;因为一旦恐惧消失,邪恶就会回来。
唯独人被赐予貌似凭自己思考良善和邪恶,因而思考必须热爱和实行良善,因为它是神性,并存到永远;必须恨恶邪恶,决不可作恶,因为它是属魔鬼的,也存到永远。动物没有以这种方式思考的能力。动物的确能实行良善,避开邪恶,却不是凭它自己,而是要么出于本能或习惯,要么出于功用或恐惧,但从来不是出于思考这件事是良善或邪恶,因而不是凭自己如此行。因此,那些坚称人不是貌似凭自己避开邪恶,也不是貌似凭自己实行良善,而是凭一种不可察觉的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而如此行的人也认为,人就像动物一样生活,没有对真理和良善的思维、感知和情感。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向我清楚显明。每个人死后都会在灵界要么为天堂,要么为地狱作准备。邪恶从正预备上天堂的人那里被移除,良善从正预备下地狱的人那里被移除;所有这些移除都貌似通过这些人自己实现。同样,那些作恶的人通过惩罚被驱使貌似凭自己弃绝邪恶;但如果他们没有貌似凭自己弃绝它们,惩罚就没有效果。由此清楚可知,那些垂下双手,等候流注或主功德的归算之人继续处于其邪恶的状态,永远垂下双手。
避恶如罪就是避开它们里面的地狱社群。人无法避开它们,除非他厌恶并远离它们。人无法出于厌恶远离它们,除非他爱良善,并出于这爱不意愿邪恶。因为人要么意愿邪恶,要么意愿良善;他意愿良善到何等程度,就不意愿邪恶到何等程度。当他将十诫变成他宗教信仰的一部分,并照之生活时,对他来说,意愿良善是可能的。
由于人必须貌似凭自己停止如罪的邪恶,所以这十条诫命被主刻写在两块石版上,它们被称为约;这约按双方订立约的方式来订立,也就是说,一方提议,另一方接受,接受的那一方同意。如果他不同意,约就无法建立,或说是无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同意就是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行动。人貌似凭自己思想避开邪恶,实行良善,不是人做的,而是主做的。主为了相互性和随之的结合而如此行动;因为主的神性之爱是这样,祂渴望自己的东西成为人的;而这些东西不能成为人的,因为它们是神性;因此,祂使它们好像是人的。
相互结合,也就是人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以这种方式实现,正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4:20)中所说的。如果结合里面没有某种仿佛属于人的东西,这将是不可能的。人貌似凭自己所做的,是貌似凭他的意愿、情感、自由,因而貌似凭他的生命来做的。除非这些出现在人那一方,如同他自己的,否则不可能有任何相互性,因为没有起反应的东西,因而没有任何约或结合。事实上,没有任何理由指责人行了邪恶或良善,信了真理或虚假;因此,任何人都不会因恶行应得地狱,因善行而出于恩典应得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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