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13.“都有祂父的名,写在额上”表出于他们里面的爱和信而对主的神性和神性人身的承认。“父的名”表示在万物皆来自、并被称为父的神性和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这二者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合而为一,是一个位格;因此,在天上,“父神”除了指主,并非指其他人,在新天堂,主也被称为父。此处经上之所以说“有祂父的名在额上”,还因为“父”表示主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福音书的圣言中,当称呼为主时,“父”处处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子”则表示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当主荣耀了祂的人身时,这二者如同灵魂与身体,并身体与灵魂那样合一(21,170节);由于这二者为一,故经上在别处说“神和羔羊的名字在他们的额上”(启示录22:4)。因此,论到此处所论述的这些人,经上说他们“有父的名写在额上”,因为“以色列十二支派中受印的有十四万四千”表示高层天堂的天使,他们都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而“父”表示这良善,如前所述。此处所论述的天使是高层天堂的天使,这一点可见于第七章的解读,尤其369节。“写在额上”表示凭他们里面的爱和信仰而承认,“写”或“写在”表示他们里面的承认,“额”表示爱和由此而来的聪明或信仰(347,605节)。
被称为“父”的神性与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如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所以要靠近主的神性人身,并以此而非其它方式靠近被称为“父”的神性;证明这一点的圣言经文有很多,若加以引用,会占用大量篇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29-36,38-45节等)一书引用了许多,在此仅从中引用以下少许经文用来确认: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怀孕生子,可以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亲近男人,怎么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者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 1:30-35)
有主的使者在梦中向约瑟显现,说,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妇马利亚来,因她所怀的孕是从圣灵来的;约瑟没有和她同房,直到等她生了头生子。(马太福音1:20,25)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2,14)
犹太人想要杀耶稣,因祂称神为祂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回答说,凡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样做;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约翰福音5:18-25)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 14:6-11)
我赐给我的羊永生;我与父原为一。犹太人恼怒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我行父的事;当信这些事;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人看见我,就是看见那差我来的。(约翰福音12:45)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约翰福音13:3)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17:1-3,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我必成就。(约翰福音 14:13-14)
真理的圣灵不是凭自己说的,祂要将受于我的告诉你们。(约翰福音16:13-14)
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翰福音15:5;等等)
旧约中的此类经文更多,仅从中引用少许:
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恒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祂起名叫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的意思)。(以赛亚书7:14)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这是他们所称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到那日,人必说,看哪,这是我们的神,我们素来等候祂,祂必拯救我们;这是耶和华,我们素来等候祂,我们必因祂的救恩欢喜快乐。(以赛亚书25:9)
神真在你们中间,再没有别的神;救主,以色列的神啊,你实在是自隐的神。(以赛亚书45:14,15)
不是我耶和华吗?除了我以外,再没有神,我是公义的神,又是救主,除了我以外,再没有别的神。(以赛亚书45:21,22)
惟有我是耶和华,除我以外没有救主。(以赛亚书43:11)
我耶和华是你的神,在我以外,你不可认识别的神,除我以外并没有救主。(何西阿书13:4)
耶和华啊,你是我们的父,从万古以来,你名称为我们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3:16)
以色列的君,以色列的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我是首先的,我是末后的,除我以外再没有真神。(以赛亚书44:6)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如此说,我耶和华是造就万物,独自铺张诸天的。(以赛亚书44:24)
耶和华你的救赎主,以色列的圣者如此说,我是耶和华,你的神。(以赛亚书48:17)
耶和华,我的磐石,我的救赎主。(诗篇19:14)
他们的救赎主大有能力;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耶利米书 50:34)
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救赎你的是以色列的圣者,祂必称为全地的神。(以赛亚书54:5)
凡有血气的必都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是雅各的大能者。(以赛亚书49:26; 60:16)
至于我们救赎主,万军之耶和华是祂的名。(以赛亚书 47:4)
耶和华,你们的救赎主如此说(以赛亚书43:14; 49:7)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路加福音1:68;以赛亚书62:11-12;63:1,4,9;耶利米书15:20-21;何西阿书13:4,14;诗篇31:5; 44:26; 49:15; 55:17-18; 69:18; 71:23; 103:4; 107:2; 130:7-8)。撒迦利亚书:
那日,耶和华必作全地的王;那日,耶和华必为独一无二的,祂的名也是独一无二的。(撒迦利亚书 14:8,9)
不过,这些只是少数。
1082.“又要吃她的肉”表示弃绝它的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那时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这从“肉”和“吃”的含义清楚可知:“肉”是指圣言和教会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是指其邪恶;此处“肉”是指邪恶,也就是被玷污的良善。“吃”是指吞噬,但在此是指完全弃绝,因为这话论及弃绝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的改革宗教徒,巴比伦的作为或良善主要在于为了各种赎罪而向他们圣徒的偶像和坟墓,以及修道院和修道士们自己献上的礼物。由此可知,这些话也是指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因为当他们要吃的“肉”所表示的虚假和邀功的良善被弃绝时,就表明他们没有任何良善,或缺乏一切良善。
在圣言中,“肉”具有各种含义。它表示人的自我,因而要么表示他的良善,要么表示他的邪恶,由此表示整个人。但在至高意义上,它表示主的神性人身,尤表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肉”表示爱之良善方面的神性人身,这一点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人若吃这粮,必永远活着;我所要赐的粮,就是我的肉,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因此,犹太人彼此争论说,这个人怎能把他的肉给我们吃呢?因此,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因为我的肉真是真正的食物,我的血是真正的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这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的粮。(约翰福音6:51–58)
很明显,“肉”在此是指主的神性人身的自我,这自我就是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在圣餐中被称为祂的身体。在那里,“身体”,也就是“肉”,是指神性良善,“血”是指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29b节)。由于“饼和酒”与“肉和血”具有相同的含义,“饼”是指神性良善,“酒”是指神性真理,所以经上吩咐用这些取代肉和血。
亚伦,他的儿子,那些献祭的人和其他洁净的人可以吃的祭牲的肉也表示来自主的神性良善。这肉是圣的(可参看出埃及记12:7–9; 29:31–34; 利未记7:15–21; 8:31; 申命记12:27; 16:4);因此,一个不洁净的人若吃了那肉,必从他民中被剪除(利未记7:21);这些祭物被称为食物(利未记22:6–7);这肉被称为圣肉(耶利米书11:15; 哈该书2:12);在主国的桌子上有献祭的肉(以西结书40:43)。在约翰福音,主的神性人身也被称为“肉身”:
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肉(或肉体、肉身)”也表示与人同在的良善,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必赐给他们一颗心,也要将新灵放在你们中间,又从他们肉体中除掉石心,赐给他们肉心。(以西结书11:19; 36:26)
“肉心”是指对良善的意愿和爱。诗篇:
神啊,你是我的神,我早晨寻求你;我灵魂渴求你;在干旱疲乏无水之地,我的肉体切慕你。(诗篇63:1)
又:
我的灵魂渴想耶和华的院宇;我的内心,我的肉体向永生神欢呼。(诗篇84:2)
渴望耶和华,向永生神欢呼的“肉体”表示在意愿的良善方面的人,因为人的“肉”对应于其意愿的良善或邪恶,“血”对应于其理解力的真理或虚假;此处“肉体”表示意愿的良善,因为它渴望耶和华,向神欢呼。
约伯记:
我知道我的救赎主活着,末后他必起来,立在尘土之上;后来这些事物必被我的皮肤包围,我必从我的肉看见神。(约伯记19:25–27)
从一个人的肉看见神表示从被主变新的他自愿的自我,因而从良善。以西结书:
我必在山谷中间所看见的骸骨上加上筋,使肉长在他们身上,又将皮遮蔽他们,赐灵给他们,叫他们活过来。(以西结书37:6, 8)
此处“肉”也表示从主,因而从良善变新的意愿的自我。至于“骸骨”和其余的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418b—419, 665节)。启示录:
你们来,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勇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和为奴的、小的和大的,所有人的肉。(启示录19:17–18; 以西结书39:17–19)
此处“肉”不是指肉,而是指各种良善,这是很明显的。
而另一方面,“肉”表示人自愿的自我,就本身来说,这自我是邪恶,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各人要吃自己膀臂上的肉。(以赛亚书9:20)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那欺压你的吃自己的肉。(以赛亚书49:26)
耶利米书:
我必使他们吃他们儿子的肉和女儿的肉;他们各人必吃自己同伴的肉。(耶利米书19:9)
撒迦利亚书:
余剩的,各人必吃另一人的肉。(撒迦利亚书11:9)
摩西五经:
我因你们的罪必惩罚你们七倍,并且你们要吃儿子的肉,也要吃女儿的肉。(利未记26:28–29)
耶利米书:
倚靠人,以肉为膀臂的,那人该受诅咒!(耶利米书17:5)
此处“肉”表示人的自我,这自我本身是邪恶,吃它和使人吃它表示将这邪恶归给人自己。同样在马太福音,“肉”表示人的自我:
耶稣说,西门,你是有福的,因为这不是肉和血启示给你的。(马太福音16:17)
约翰福音:
凡接受祂的,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 13)
以西结书:
耶路撒冷与她那肉体肥大的邻邦埃及人行淫。(以西结书16:26)
以赛亚书:
埃及是人,并不是神,他的马匹是肉,并不是灵。(以赛亚书31:3)
约翰福音:
叫人活着的乃是灵,肉体是无益的。(约翰福音6:63)
同一福音书: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6)
诗篇:
神想起他们不过是肉体,是去而不返的气息。(诗篇78:39)
人意愿的邪恶,也就是自出生时起他的自我,由这些经文中的“肉(或肉体、肉身)”来表示,也由以色列人在旷野所贪求的肉来表示,他们因此被大灾祸击打,那地方由此被称为贪欲之坟墓(民数记11:4–34)。此外,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一切肉体”,“一切肉体”是指每个人(如创世记6:12, 13, 17, 19; 以赛亚书40:5, 6; 49:26; 66:16, 23, 24; 耶利米书25:31; 32:27; 45:5; 以西结书20:48; 21:4, 5; 以及别处)。
(关于圣言续)
属灵之物通过流注在属世之物中呈现出与它自己相对应的东西,是为了目的可以成为原因,原因可以成为结果,因此目的通过原因可以在结果中将自己呈现为可见的和可感觉的。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自创造时就存在于每一个天堂中。目的是爱之良善,原因是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结果是功用。因此,爱是那产生者,由此而来的产物属于通过真理从良善而来的爱。在我们世界的最终产物是各种各样的,与自然界三个王国,即动物界、植物界和矿物界中的物体一样多。一切产物都是对应。
由于这三位一体,即目的,原因和结果,都存在于每个天堂中,所以每个天堂里面都必有产物,也就是对应,这些产物或对应在形式和样子上就像我们地上三个王国中的物体;由此清楚可知,每个天堂在外表上就像我们的地球,仅照着层级而不同。为叫圣言是完全的,也就是说,由包含原因和目的的结果构成,或由功用构成,在功用中,真理是原因,良善是目的,爱是那产生者,它必须由对应构成;由此可推知,每个天堂的圣言都像我们世界的圣言,仅照着层级而在卓越和美丽上而不同。我们将在其它地方解释这种不同是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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