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6.启13:17.“除了那受印记,有了兽名,或有兽名数目的,都不得作买卖”表谁也不许通过圣言进行教导,因而也不可被授予牧职、享受大师桂冠的荣耀、戴上博士帽、被视为正统,除非他承认这教义,向对它的信和爱,或与它一致、没有矛盾的事物起誓。“买卖”表示用知识(在此是指教义方面的知识)装备自己并教导它们,如下文所述。“印记”表示承认为一个改革宗基督徒,并肯定他就是如此(605节);“兽名”表示那教义的性质,“名”表示性质(81,122,165,584节),“兽”表示被平信徒、因而全体会众所接受的教义(567节);由于此处经上说“或有兽名”,故所表示的是与这教义及其性质相一致的;“数目”表示事物的性质(448节);还由于经上说“或有兽名数目的”,故所表示的是与这教义及其性质没有矛盾的。经上之所以如此说,是因为龙及其兽所表示的教义因改革宗所在的不同国家而各异;不过,教义的首要原则或头是一样的,那就是:信使人称义并得救,无需律法行为。
“买卖”表示用知识装备自己并教导它们,“货物”(merchandise)、“买卖”(trade,或贸易)、“获利”(gain)所表相同,这一点从以下经文可以证实可知:你们一切干渴的都当就近水来,没有银钱的也可以来,你们都来,买了吃;不用银钱,不用价值,也来买酒和奶。(以赛亚书55:1)
你们是无价被卖的,也必无银被赎。(以赛亚书52:3)
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为自己得了财富;你靠智慧的丰富和自己的贸易增添财富。(以西结书28:4,5)
由于“推罗”表示教会对良善与真理的认知,故经上论到推罗说:
一切泛海的船只都与你交易货物;他施人拿银子作你的客商;雅完人,土巴人,米设人,他们都作你的客商,用人口(soul of man)兑换你的货物。亚兰人因货品就作你的客商;你的财富,货物,商品,经营交易的,在你倾覆的日子必都坠落于海中心。(以西结书27:9,12,13,16,27)
他施的船只都要哀号,因为推罗变为荒场,她的商家是王子,她的买卖人是地上的尊贵人。(以赛亚书1-8)
在主的比喻中,买卖所表相同:
一个人要往外国去,按着才干给他仆人银子,叫他们做买卖赚钱。(马太福音25:14-30)
另一个人给他仆人十弥拿去做买卖。(路加福音19:12-26)
人遇见藏在田里的宝贝,就把它藏起来,变卖一切所有的买这块田。(马太福音13:44)
一个商人寻找宝贵的珍珠,遇见一颗极贵重的,就变卖一切,来买这颗珍珠。(马太福音13:45,46)
从幼年与你贸易的也都各奔各方,无人救你。(以赛亚书47:15)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
1102.启18:3.“因为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表示因可怕的邪恶之虚假而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的一切事物的玷污。这从前面的解释(参看AE 881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在那里,经上说“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但在此处,经上说:“所有民族都喝了。”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至于由亚他那修所撰写,被尼西亚会议确认的三位一体教义,该教义的表述使得人们在阅读它的时候,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有三个位格,因而有三位同等的神,但又会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即:神为一;然而,如前所述,一神的思维观念是主要向人打开天堂的,而另一方面,三神观却关闭天堂。当人们阅读这亚他那修教义时,该教义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有三个位格,因而有三位同等的神;正是这同等的三位一体产生了有一位神的思维。让各人都仔细思考这个问题,考虑一下他是否有别的想法。因为《亚他那修信经》以确定无疑的话说:“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父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是主。”子也是如此,圣灵同样如此。还说:“父非由谁作成;子受生于父;圣灵从二者发出。因此,有一父,一子,一圣灵。在此三位一体中,三位乃均永恒,而同等。”根据这些话,没有人会想到别的,只会想到有三位神。连亚他那修本人和尼西亚会议,也不会想到别的,这从插入该教义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这些话只能理解为可以承认,但不可以说三神和主;或可以思想,但不可以说有三神和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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