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05

605.“都在右手上

605.“都在右手上,或是在额上,受一个印记”表若不以信和爱来接受这教义,就不承认他是一个改革宗基督徒。“受一个印记”表示承认是一个改革宗基督徒,或肯定该教义所教导的;“印记”是指这种承认和肯定;“右手”表示人之理性能力(intellectual power)的全部,因而表示人的信仰的全部,因为“右手”表示人的能力(457节);“额”表示人之意志能力(voluntary power)的全部,因而表示人之爱的全部,因为“额”表示爱(347节)。

真实的基督教 #168

168.当我们说到父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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