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3.“又叫凡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表他们向那些不承认其信之教义为教会的神圣教义之人发出诅咒。“拜兽像”表示承认他们的教义是教会的神圣教义,因为“拜”表示承认为教会的神圣事物(579,580,588,597节);“兽像”表示这教义(601节);“被杀害”表示属灵的被杀,也就是受诅咒(325节,以及其它各处);“被杀害”因表示受到诅咒,故也表示被宣布为异端分子并被逐出教会,因为在他们眼里,这样一个人就被视为受到诅咒。在神职人员当中,那些在学校书院就接受称义奥秘的学者,尤其因这类事物而以博学为骄傲的,就是这样做的。这些人谴责所有不按他们想的而这样认为的人,并且只要有足够的胆量,他们还会怒斥他们。
我可以讲述这一事实:那些接受这些奥秘,并且在世时一直以博学为骄傲的人到了灵界,如此恼怒那些单单敬拜主,且不承认唯信为得救的唯一方法之人,以至于一看见他们,并远远感受到主的神性气场和仁爱的气场包围他们,就会怒火中烧。由于他们是这种性质,故那龙被描述为反对他们的最不共戴天的仇敌;如:
他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启示录12:4,15,17)
三个污秽的灵,好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并假先知的口中出来,叫他们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作战。(启示录16:13-16;同样还有19:19,20和20:8-10)
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杀了那两个见证人,把他们的尸首扔到大城的街道上,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又不许把他们埋入坟墓。(启示录11:7-9)
“不许把他们埋入坟墓”表示弃绝他们如受到诅咒的(506节)。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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