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3.“又叫凡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表他们向那些不承认其信之教义为教会的神圣教义之人发出诅咒。“拜兽像”表示承认他们的教义是教会的神圣教义,因为“拜”表示承认为教会的神圣事物(579,580,588,597节);“兽像”表示这教义(601节);“被杀害”表示属灵的被杀,也就是受诅咒(325节,以及其它各处);“被杀害”因表示受到诅咒,故也表示被宣布为异端分子并被逐出教会,因为在他们眼里,这样一个人就被视为受到诅咒。在神职人员当中,那些在学校书院就接受称义奥秘的学者,尤其因这类事物而以博学为骄傲的,就是这样做的。这些人谴责所有不按他们想的而这样认为的人,并且只要有足够的胆量,他们还会怒斥他们。
我可以讲述这一事实:那些接受这些奥秘,并且在世时一直以博学为骄傲的人到了灵界,如此恼怒那些单单敬拜主,且不承认唯信为得救的唯一方法之人,以至于一看见他们,并远远感受到主的神性气场和仁爱的气场包围他们,就会怒火中烧。由于他们是这种性质,故那龙被描述为反对他们的最不共戴天的仇敌;如:
他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蛇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这河吞没她。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启示录12:4,15,17)
三个污秽的灵,好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并假先知的口中出来,叫他们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作战。(启示录16:13-16;同样还有19:19,20和20:8-10)
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杀了那两个见证人,把他们的尸首扔到大城的街道上,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又不许把他们埋入坟墓。(启示录11:7-9)
“不许把他们埋入坟墓”表示弃绝他们如受到诅咒的(506节)。
196.(2)属灵之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个细节中。这一点从下面的例子可以看出来。约翰在启示录中说:
我观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说: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向天空所飞的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筵席,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壮士与马和骑马者的肉,并一切自主的、为奴的,以及大小人民的肉。(启示录19:11-18)。
若不通过圣言的属灵之义,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若不了解对应关系,没有人能明白属灵之义。因为每句话都对应某种事物,没有一句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说明了“白马”、“骑在马上的”、“眼睛如火焰”、“头上的冠冕”、“溅了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麻衣”、“天使站在日头中”、天上的飞鸟聚集来吃“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君王与将军的肉”和更多其它肉的含义。
所有这些细节的属灵之义在我的《破解启示录》(820-838节)一书,以及小册子《白马》有详细阐述,故进一步阐述它们是多余的。那里说明,这段经文描述的是作为圣言的主。其如火焰的眼睛表示其神性之爱的神圣智慧。祂头上的冠冕和除祂之外无人知道的名字表示出于其圣言的神圣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那些人外,没有人能明白圣言在其属灵之义方面的性质。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圣言的属世之义,就是字义,它已被施暴。很明显,这段经文描述的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之道”。同样很明显,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位名为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一个意思,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属灵之义要在教会末期被揭示出来,这一点既是有关“白马”和“坐在马上的那位”的论述所表示的,也是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天空所飞的鸟来赴的大筵席,在席上可以吃君王与将军等等的肉所表示的;以此表示吸收主的一切良善。所有这些表述若没有属灵之义,就等于身体没有灵魂,只是一些空洞的话语,既没有生命,也没有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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