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2.启13:15.“他又得了权,可以把气息给兽像,叫兽像能说话”表他们被允许通过圣言确认这教义,当教导该教义时,它由此仿佛活了。“得了权”表示被许可;因为教义的一切虚假,以及生活的邪恶都是经许可而发生的,对此,可参看《圣治》一书(234-274,275-284,296节)。“兽像”表示这教义(601节);“把气息给兽像”表示通过圣言确认它,因为来自其它源头的教会教义没有灵和生命。“叫兽像能说话”表示当教导这教义时,它由此仿佛活了。
“把气息给兽像,叫兽像能说话”之所以表示这些事,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都有灵和生命,事实上,是主说的圣言,所以祂自己就在圣言中,并且祂如此说出圣言,以致其中的一切事物都与天堂相通,并经由天堂与祂自己相通。圣言包含藉以实现相通的灵义;故主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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