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02.启13:15.“他又得了权,可以把气息给兽像,叫兽像能说话”表他们被允许通过圣言确认这教义,当教导该教义时,它由此仿佛活了。“得了权”表示被许可;因为教义的一切虚假,以及生活的邪恶都是经许可而发生的,对此,可参看《圣治》一书(234-274,275-284,296节)。“兽像”表示这教义(601节);“把气息给兽像”表示通过圣言确认它,因为来自其它源头的教会教义没有灵和生命。“叫兽像能说话”表示当教导这教义时,它由此仿佛活了。
“把气息给兽像,叫兽像能说话”之所以表示这些事,是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都有灵和生命,事实上,是主说的圣言,所以祂自己就在圣言中,并且祂如此说出圣言,以致其中的一切事物都与天堂相通,并经由天堂与祂自己相通。圣言包含藉以实现相通的灵义;故主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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