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01

601.“对住在地上

601.“对住在地上的人说,要给那受剑伤还活着的兽作个像”表他们诱导教会之人作为教义接受信是得救的唯一方法,因为除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还因为没有人能全守律法,从而得救。“住在地上的人”表示改革宗教会的人,如前所述(600节);“像”表示那教会的教义,如下文所述;“那受剑伤还活着的兽的像”表示教义的这一点:“信是得救的唯一方法,因为除邀功的外,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还因为没有人能全守律法,从而得救”,如前所述(576,577节等)。
每个教会在主面前显为一个人;教会若处于源自圣言的真理,便显为一个美丽之人;若陷入被歪曲的真理,就显为一个怪物般畸形之人。教会如此显现,乃因它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由此可知,教会的教义就是教会的像。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真理,或他自己的邪恶和虚假,人之为人即源于此,并非因其它源头。所以,构成教会之人“形像”的,正是教义和照之的生活;若教义和照之的生活来自圣言的纯正真理,这形像就是一个美丽之人的形像;若来自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这形像就成了一个怪物般畸形之人的形像。
而且在灵界,人的确看似某种动物;不过,这只是他的情感从远处显现的样子。那些处于源自主的真理与良善之人看上去像羔羊和鸽子;而那些陷入被歪曲的真理和被玷污的良善之人看上去则像猫头鹰和蝙蝠。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看上去像龙和山羊;那些陷入源自邪恶的虚假之人看上去像蜥蜴和鳄鱼。那些具有如此性质,却又确认教会的教义之人看上去就像会飞的火蛇。由此可见,为“住在地上的人”所作的“兽像”表示教会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
至于是什么变成了那些“拜兽像”的人,可参看启示录相关章节(14:9-11; 19:20; 20:4)。就灵义而言,“像”具有同样的含义(出埃及记20:4, 5;利未记26:1;申命记4:16-18;以赛亚书2:16;以西结书7:20; 16:17; 23:14-16)。古人当中的偶像和雕像是其宗教信仰的形像,因此缘故,它们表示教义的虚假和邪恶(459节)。

诠释启示录 #846

846.“因为这是人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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