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

6.“他便将神的道和

6.“他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表凡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人。经上论到约翰说,“他将神的道证明出来”,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5节),故在灵义上所指的是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从来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并因此所表示的,并且取代“约翰”的,是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进而是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正是这些人“证明出来”,也就是看见,承认,发自内心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是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可以得到证实。启示录中的“耶稣基督”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Divine Human);“神”指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
至于“证明出来”的灵义,它论及真理,因为在世间,要见证的正是真理,见证以后真理才得到承认。然而,在天堂,真理自己就能自我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天使一听闻真理,当即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所教导的,故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后,祂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所发出的真理本身,对此,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而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诠释启示录 #86

86.“并且我拿着地

86.“并且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表示祂拥有拯救的能力。这从“钥匙”、“地狱”和“死亡”的含义清楚可知:“钥匙”是指打开和关闭的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9410节);“地狱”是指邪恶,因为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并属于地狱;“死亡”是指诅咒,诅咒也被称为属灵的死亡(参看5407, 6119, 9008节)。“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之所以也表示拯救的能力,是因为唯独主除去与人同在的地狱和由此而来的诅咒;当地狱被除去时,人就得救了,因为天堂和永生取代它们而流入;事实上,主不断与人同在,渴望以天堂充满他,但邪恶却反对接受它;因此,地狱被除去,也就是人停止邪恶到何等程度,主与天堂就流入到何等程度。主在此之所以说“祂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是因为在此之前经上说祂“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以此表示永生来自祂。主在信和爱中被接受到何等程度,就在人里面到何等程度;祂在人里面到何等程度,就除去邪恶,从而除去地狱和永死到何等程度。唯独主成就这一切,并因此应当被接受,这一点从刚才(AE 83节)所引用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

“地狱”表示各种邪恶,是因为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凡一个人所思考和意愿的,要么来自地狱,要么来自天堂。如果他思考和意愿邪恶,那么这是来自地狱;如果他思考和意愿良善,那么这是来自天堂;人从其它任何源头去思考和意愿都是不可能的,或说人里面没有来自其它任何源头的思维和意愿。人若以为他从自己思考和意愿,就不会意识到这一点;但我凭我关于这个主题的一切经历可以断言,一个人所思考和意愿的一切就来自这两个源头中的一个,要么来自这个源头,要么来自那个源头。此外,由于这个原因,一个思考和意愿邪恶的人实际上就在地狱;他活在世上时实际上在哪里,死后就会去到哪里。他不能去往其它任何地方,因为人的灵就是由他所思考和意愿的事物形成和构成的。因此,当他思考和意愿邪恶时,整个人都由邪恶形成和构成,以至于他在形式上就是他自己的邪恶。正因如此,地狱灵完全是他们自己邪恶的形像,照着邪恶的种类而丑陋和可怕。此外,一个灵人能为天堂而形成和构成所藉由的唯一手段就是在信和爱中接受主;事实上,唯独主因在信和爱中与人同在而除去邪恶,并把他塑造成天堂的形像,也就是一位天使。

由此可见“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表示什么。经上之所以用“钥匙”这个词,是因为所有地狱都是关闭的,只有当恶灵被投入地狱时,并且当有恶灵从地狱中被提出来时(如世人中间的邪恶增长时的情形),才打开。那时的开口被称为“门”,由于它们被称为“门”,所以经上也提到“钥匙”;因此,这些钥匙表示打开和关闭的能力,因为用钥匙才能打开和关闭门。赐给彼得的钥匙(马太福音16:18, 19)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彼得”在那里表示来自主、出于良善的真理,因而表示唯独主拥有这种能力或权柄,一切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都来自祂(参看《最后的审判》,5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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