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诠释启示录 #765

765.启12:16

765.启12:16.“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表示那些属于一个没有处于真理的教会之人提供帮助,不接受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狡猾推理。这从“地”、“帮助妇人”、“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的含义清楚可知:帮助妇人的“地”是指没有处于真理的教会,因为此处“地”是指妇人所逃往的旷野的地,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旷野的地”表示没有处于真理的教会,因为它没有处于良善,这一点从“地”和“旷野”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地”是指教会(参看AE 29, 304, 417a, 697, 741, 742, 752节),“旷野”是指没有真理的地方(对此,可参看AE 730节)。“帮助妇人”是指给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提供帮助;“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是指(不接受)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的敏锐推理;因为龙从他口中吐出的“水河”表示基于虚假的敏锐推理,这从之前的两个章节明显看出来;“开口吞”当论及“地”所表示的教会时,表示拿走;由于一个事物当不被接受时,就被拿走,所以它表示不接受。

这些事必须理解如下:前面说“妇人逃到旷野,在那里有神给她预备的地方”,后来说“她得了鹰的翅膀,飞到自己的地方”,这表示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教会在成长直到完全期间,要逗留在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教义之人中间,直到规定它可以在许多人当中。但这个教会有龙,他们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将信与善行分离;不过,在这个教会中,其他过着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不是龙,尽管这些人在他们中间,因为这些人只知道,正是遵照教义,信才结出果子,也就是善行,使人称义并得救的信就是相信圣言中的话,并实行它们。而龙们却持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不过,前者并不理解他们的看法是什么,并因不理解而不接受它们。由此清楚可知,“帮助妇人,并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的“地”表示由那些不是龙的人构成的教会。至于“龙”所指的那些人对信仰与善行的分离,以及它们的结合的推理是什么,何等狡猾,甚至有害,主若愿意,将在别处揭示;那些推理只存在于有学问的教会领袖中间,教会之人并不知道它们,因为这些人不理解;因此,被称为圣耶路撒冷的新教会得到这些人的帮助,也得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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