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751.启12:12.“因此,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欢乐吧”表示那些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变得属灵之人的得救和随之而来的喜乐。这从“欢乐”、“(居)住的”和“诸天”的含义清楚可知:“欢乐”是指因得救而喜乐;“诸天”是指那些属灵的人(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居)住的”是指那些活着的人,在此是指属灵地活着的人。“(居)住”表示生活(参看AE 133, 479, 662节)。“诸天”表示那些属灵的人,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是属灵的;由于变得属灵的人同样在天堂,尽管就身体而言,他们仍在世上,所以“住在诸天的”不仅表示天使,还表示世人。因为凡被称为属灵心智的内在心智打开的人都在天堂;事实上,有时他甚至出现那里的天使中间。情况就是这样,到目前为止,这一点在世上仍不为人知;因此,要让人们知道,人就其灵而言,就在灵人和天使当中,甚至在他们的那个社群中,他死后就会来到这个社群。这是因为人的属灵心智完全照着天堂的形像,并以这种方式形成,它就是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因此,属灵心智虽然在身体里面,但必须在其形式所在的地方。不过,这一点在《天堂与地狱》(51–58节)一书得到了更充分的论述,那里说明,每位天使,以及就其内层而言的每个人(如果这人是属灵的)都是对应于最大形式的天堂的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因此,在圣言论述天地创造的地方,总体上所指的是内在和外在的教会,具体所指的是内在和外在的人,也就是属灵和属世的人。由此可见,“诸天和住在其中的”表示所有在那里的人,以及正通过在教义和生活上接受神性真理而变得属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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