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743.启12:10–12.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因为那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我们弟兄的,已经被摔下去了。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他们至死也不爱惜自己的灵魂。因此,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欢乐吧。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因为魔鬼知道自己只有很短的时间,就发大怒下到你们那里去了。
“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表示天堂天使因那时他们所拥有的光明和智慧而感到的喜乐(744节);“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表示现在主通过神性真理拥有了拯救那些属于祂的教会、在心里和灵魂中接受神性真理之人的能力(745节);“因为那控告我们弟兄的,已经被摔下去了”表示当那些攻击信仰生活,也就是仁爱的人与天堂分离,并被判入地狱时(746节);“在我们神面前昼夜控告他们的”表示不断从圣言指责他们,与他们争论的(747节)。
“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表示通过从主的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抵抗并得胜(748节);“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通过对主人身里面的神性的称谢和承认(749节);“他们至死也不爱惜自己的灵魂”表示为了这些真理忍受试探,与天堂的生活相比,视世上的生活毫不重要的信徒(750节)。
“因此,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欢乐吧”表示那些通过接受神性真理变得属灵之人的得救和随之而来的喜乐(751节);“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表示对那些变得纯属世和感官之人的哀悼(752节);“因为魔鬼下到你们那里去了”表示因为他们接受来自地狱的邪恶(753节);“就发大怒”表示对属于来自圣言的信仰和生活的属灵真理和良善,随之对那些处于其中之人的仇恨(754节);“知道自己只有很短的时间”表示因为状态改变了(75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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