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719.前面说明,感官层歪曲并玷污圣言的真理;但重要的是,要知道它如何歪曲并玷污圣言,因为那些不知道这种事是如何做到的、不了解圣言性质的人,可能会以为圣言的真理既然是真理,并存在于字义中,就不可能变成虚假。从自然界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也让属世人清楚明白这一点。在眼睛看来,太阳似乎每天都绕地球转一圈,同时也每年转一圈;因此,圣言说,日升日落产生白天、中午、晚上和黑夜,也产生春、夏、秋、冬四季,因而产生日子和年份;然而,太阳保持不动,而地球每天自转,并且每年绕着太阳转;因此,太阳的行进只是一种表象,因而是一种谬误。当知道并接受了这个真理,即:不是太阳,而是地球在移动时,这两者都是真的,即:太阳在太阳系的中心保持不动,它也有自己的行进;对理性人来说,太阳保持不动是真的,对感官层来说,它有自己的行进是真的,因此两者都是真的,对理性人来说实际上是真的,对感官层来说表面上是真的。然而,如果理性人不说明这个现象,那么太阳实际上在行进这个虚假就被相信了,因此太阳没有离其本位,而是地球在移动这个真理就被歪曲了;但当理性人说明了这个现象时,这个真理就不会被歪曲。字义上的圣言的一切细节也一样;这字义因是终端意义,故是属世的,适合感官人、因而适合孩子和简单人的理解;因此,它里面的大多数事物都是真理的表象,除非从一个属灵的,也就是被光照的理解力来感知这些,否则它们就变成虚假;因为那时它们被相信是实际上真实的,而非仅表面上是真实的。但当它们同时被理解性地并属灵地感知时,情况就不同了;那时圣言的一切都是真实的,在真正意义上是实际上真实的,在字义上是表面上真实的,如前面关于太阳所说的。由此可见,圣言中的无数事物是如何被歪曲和玷污的;如神试探人,祂发怒、行恶,把人投入地狱;同样在最后审判之日,主将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那时太阳和月亮都要收回其光辉,众星也从天堂坠落;以及世界和大地都要灭亡,对一切事物的一个新造要发生;此外还有其它类似的事,它们都是圣言字义的真理,但如果不同时从一个被光照的理解力来看待它们,它们就会变成虚假。但下文会解释唯信,也就是与仁分离之信如何歪曲圣言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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