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6.“他便将神的道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证明出来”表凡发自内心、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人。经上论到约翰说,“他将神的道证明出来”,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自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之人,如前所述(5节),故在灵义上所指的是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从来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并因此所表示的,并且取代“约翰”的,是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进而是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正是这些人“证明出来”,也就是看见,承认,发自内心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是主的人身就是神性这一真理,这一点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可以得到证实。启示录中的“耶稣基督”及“羔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Divine Human);“神”指主的神性,万物皆来自这神性。
至于“证明出来”的灵义,它论及真理,因为在世间,要见证的正是真理,见证以后真理才得到承认。然而,在天堂,真理自己就能自我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天使一听闻真理,当即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所教导的,故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不接受从人而来的见证。(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叫众人因他可以信。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后,祂就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所发出的真理本身,对此,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而是凭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46.“也就是你们的弟兄”表示和关于对主之爱的良善(的教义)。这从“弟兄”的含义清楚可知,“弟兄”是指爱之良善。“弟兄”表示爱之良善,是因为天堂只有属灵的亲密关系和兄弟情谊。事实上,那里的人不是因出生或血缘关系而成为弟兄;此外,那些在世上为弟兄的人在那里不认识彼此,而是每个人都从爱之良善来看待另一个人;那些结合最紧密的人视彼此为弟兄,并照着他们通过良善的结合而视其他人为亲朋好友。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弟兄”表示爱之良善。此外,这也是主所教导的,经上说:
有一个人对耶稣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想要与你说话。耶稣却回答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马太福音12:47-50)
路加福音:
听了神的圣言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 8:19–21)
马太福音:
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你们都是弟兄。(马太福音23:8)
由此明显可知什么是“主里的弟兄”。对此,可参看前面的说明;如天堂里的所有人都照着属灵的亲属关系联系在一起,属灵的亲属关系就是爱与信之良善的亲属关系。这种人视彼此为亲属(参看《天堂与地狱》205节,也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中的相关章节,685, 917, 2739, 3612, 3815, 4121节);因此,在圣言中,“弟兄”是指那些通过良善相结合的人(AC 2360, 3303, 3803, 3815, 4121, 4191, 4267, 5409, 6756, 10490节);主称那些从祂处于爱与信之良善的人为“弟兄”(AC 4191, 5686, 5692, 6756节);他们也凭属灵的亲属关系而被称为“弟兄”(AC 6756节);仁与信,因而良善与真理是弟兄,在哪方面(AC 367, 3160, 9806节);良善与真理也是兄弟姐妹,在哪方面(AC 2508, 2524, 3160节);良善与真理还是已婚伴侣,在哪方面(AC 3160节);“人与弟兄”(译注:man with brother,经上常译为彼此)表示真理与良善(AC 3459, 47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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